与之

与之,第1张

与之 50岁男子女大学生与之发生关系,是诈骗还是强奸

既不是诈骗罪,也不是强奸罪。

只属于道理谴责的范畴。

因为,女大学生成年了,不是年满十四周岁以下的女孩,或者智障女人。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两性关系不在此列。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50岁男子骗奸,不属于强奸,没有违背女大学生的意志。

都不是。

诈骗一般涉及到金钱关系。

而强奸涉及到女大学生一方不愿意发生性关系。

在欺骗的基础上,50岁的男子与女大学生发生关系,既不是诈骗也不是强奸。

尽管如此,在道德上改男子还是应该要被谴责的。

谁让老牛吃嫩草来着呢。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outofmemory.cn/bake/4162994.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10-25
下一篇 2022-10-25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