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词叫格局,就是人家打你,你不能还手,你还手就是你没有格局!就我讲的这些,你不能反对,你反对就是你没有格局!
这当然算正当防卫!都欺负到咱头上了,必须反击啊是吧!昆山龙哥的事还记得吧?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段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别人在做坏事,你去阻止他的行为,把他打伤了,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这段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如果有人要打你,如果对方赤手空拳,你直接上来就开q把他打死,这就是防卫过当了。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段翻译这大白话就是:他都要杀人了,你杂做都不过分了,赶紧反击吧,保命要紧。
要相信我们国家,我们政府,是保护我们广大群众的利益的。
我们只要遵纪守法,依法做事,不会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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