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多了吧。
在刑事辩护实践案例当中,部分被告人拒绝认罪,坚持做无罪辩护,结果绝大多数都因为拒不认罪,没有悔罪意识被从重从严处罚。
比如某强奸案中,被告人李某某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也不认罪。
但是同案犯的供述、受害人的陈述包括生物检测结果等证据资料能够综合证实李某某的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足以认定李某某构成强奸罪。
虽然李某某家属重金聘请了律师团队及法律专家团队参与辩护,但是无罪辩护的观点没有被一审、二审法院采纳,被从重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刑事案件,只要不认罪就无法定罪吗?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仅仅只是证据之一,在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方”所提供的证据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能证实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肯定会判处犯罪嫌疑人相应的刑罚。
假若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就无法判处犯罪嫌疑人,天下就没有罪犯矣,“天下大乱”矣!我们本地重要部门一官员有受贿的嫌疑,在纪委、检察院审查过程中,他非常“坚强”矢口否认。
最后审查结果是“零口供”。
但是,他犯罪的证据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人民法院审理中,合议庭认为该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
最后,在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的情况下,判处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
犯罪嫌疑人服判并未上诉。
这是我国刑事审判中,为数不多的犯罪嫌疑人“零口供”情况下获刑的案例。
总之,只要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或能够证实他犯罪,即使犯罪嫌疑人拒绝认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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