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妻之子为母”是《礼记·丧服》中的一句话,前后文是:“期者,父在为母,妻,出妻之子为母。
出妻之子为父后者则为出母无服。
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
”“期”是指“服丧”;“出妻”是指“被休掉的妻子”。
上文翻译后的意思是:“(如果母亲去世)父亲为母亲服丧(一年)(因为妻子是最亲近的人,且共守宗庙)。
对于被休掉的妻子去世,她所生的儿子可以(在父亲去世后)为其服丧(一年)。
被休掉的妻子的儿子,如果是家族的继承人,那么就不能为母亲(去世)服丧。
父亲去世后,即便是继母,又改了嫁,只要跟从她生活,(在继母去世后)就要为其服丧,以报答养育之恩。
”针对题主的问题:“出妻之子为母”的意思就是“被休掉的妻子去世,她所生的儿子可以(在父亲去世后)为其服丧(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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