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天下十三州,有的是州牧、有的是刺史,有的还不断切换,比如豫州刺史孔伷、豫州牧刘备、冀州刺史韩馥、冀州牧袁绍、兖州刺史刘岱、徐州刺史陶谦、幽州牧刘虞等。
刘表本来是荆州刺史,后来又改为荆州牧。
“牧”和“刺史”很多时候通用,但有很大区别。
首先,管理对象、工作职责不一样。
“刺史”负责监督考察地方官,是监察性质的职务;“牧”是行政长官,是管理当地的官员、百姓。
第二,级别不一样。
刺史权力很大,可以决定地方官的生死,但官秩只有六百石,跟县令的工资差不多;州牧是两千石的大官,与中央“三公”平级。
第三,“牧”和“刺史”互斥,一个州,有州牧就不再有刺史。
十三州的长官,虽然在“牧”和“刺史”之间不断切换,但他们的下属,郡的行政长官太守,职责一直没有变。
汉朝的州刺史和州牧,其实是有严格区别的。
刺史,原有就是朝廷派出去的巡视员,故名刺史,刺探情况的使者,最早名称为“监御史”,后改成“刺史”,最初年薪为600石(粟米),比郡太守2000石差远了,主要就是巡视,然后向朝廷汇报,其实就是巡视员,刺史的年薪,后来才上升到2000石,和郡太守平级。
而在184年,刘焉向朝廷提出设立“州牧”制度,并获得认可,州牧相当于省长,着眼点在“牧”这个字,州牧就有了一定的行政管辖权。
可以参照《汉书-公卿百官列表》、《后汉书-百官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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