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遇春清代佚名氏《啁啾漫记》中有《魏叔子轶事》一节,其文有云:“魏叔子先生自言生平未尝蹈邪淫事,而淫念触地而发。
”如果《啁啾漫记》所载属实,那么,毫无疑问,魏叔子关于性情的说法,一定是直视本心、一定是肺腑之语。
在礼教依然占统治地位的当时,魏叔子的这种言语,可以说是性情之真的自然流露,不假掩饰,不事造作。
清代梁章钜《楹联丛话全编》中《庙祀·下》记张南山寄录城隍庙一联云:百行孝为先,论心不论事,论事贫家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事不论心,论心终古少完人。
这一对联的下联,其间的意思,与上文魏叔子的言语,多有暗合之处。
城隍庙的对联、魏叔子的自述,都是对真性情的书写。
这种书写,也是从一个正常的视角来剖析或者说评判了所有人。
其实,话说白了,几乎所有的人心中,都藏有一只野兽。
这野兽,说重一点,它是卑鄙的、淫邪的、肮脏的、下流的;说轻了,这野兽,它是不合礼教、或者违反道德的。
只要您没有让这无形的心兽化作有为的真魔,那么,在心理或者道德的角度上,您或许可以因为心兽的奔驰而默然自责。
但是,面对公众,因为心兽的踪迹无处可寻,虽然您的想法、念头可能很不堪,但是,只要没有成为实际行动,没有危及社会、没有伤害他人、甚至没有残害自己,那么,一切仍然在许可的范围之内。
在某种程度上,这种状况,不是任何个人的独例,大约是人人有之、无人无此的,所以,对于这种状况,不须苛责任何人。
说到这里,本文标题中关于“性与情的辨析”的含义,需要特别指出一下:这里的“性与情”,是狭义的“性”与“情”两个方面,不是普通所认知的“性情”。
这里的“性”,与英文的SEX接近;这里的“情”,跟英文的LOVE类似。
普通认知的“性情”,大约和英文的DISPOSITION一致。
下面,就来详细辨析“性”与“情”。
在礼教曾经大行的传统中国,“性”和“情”都是深受限制、深被束缚的。
话到此处,或许,您会提到传统文化艺术中“才子佳人”。
说到“才子佳人”的存在,这也是事实。
但是,仔细想想,旧时代的朝廷,曾把许多优秀的“才子佳人”文艺作品定调为“诲淫”,您就会知道,今人所迷醉的“爱情”,在以往的社会,曾经是被无情打压的。
压抑数千百年之后,忽然之间,受到各种思潮的冲击与影响,中国人慢慢发现,原来,“情”并不是洪水,“性”也不时猛兽。
于是,关于“性”与“情”的事,在没有触及法规条例的前提下,在大家都开始得心应手、自如运用的时候,很快,就出现了许多新的动态。
这其中的一个表现,就是很多时候,很多人在还没有完全真实了解、真正理解西方人“性”与“情”的观念的时候,就已经振振有词地援引西方为典范,堂而皇之地以西方为自己的行止做注脚了。
社会上所流行的“一夜情”、“网络恋情”等,在很多时候,会被真假卫道士们冠以“滥情”的恶名。
这里面,有多少“情”,不得而知;这里面,包含不少“性”,倒是事实。
猜想,这一结论,应该没有人会否认。
有人说,这是一个“滥情”的时代,似乎,这个时代到处都流溢着各种“情”一样。
其实,恰恰相反,这个时代太缺少真正的“情”。
所谓的“滥情”,不过是一种貌似情感泛滥实则情爱空乏的现象而已。
大多数时候,所谓的“滥情”,实质其实是“滥性”。
既如上所述,那么,该如何来解读“性”与“情”呢?这里,就先说“情”吧!这“情”,也就是前文已经界定的英文LOVE,可以称之为爱,也可以叫做爱情。
这个“情”,不能一概而论。
按照我得想法,这个“情”,可以将其分为两种:一种是“出尘之爱”;一种是“世俗之情”。
第一种“情”,既然谓之为“出尘之爱”,那么,其间必然没有人间烟火的味道。
所以说,这种“情”只存在于精神空间,不沾染些微物质的尘埃。
这种“情”,一旦与柴米油盐酱醋茶有涉,必定会黯然失色,堕入凡尘。
因为这一种“情爱”不预设任何条件,不考虑任何立场,只是两心相悦,两身相许,所以,它也就没有年龄、财产、容貌……等等的论争。
试问,俗世之中,真有所谓的“出尘之爱”吗?回答是肯定的:没有!完全没有!既然已经提出了所谓的“出尘之爱”,世俗之中又没有,那么,它存在于哪里呢?须知,“出尘之爱”的存在空间,只能是在书本、屏幕,小说、戏剧……等的理想世界之中、想象空间之中。
这种“出尘之爱”的境界,对一般人而言,是永远也达不到的。
一般人都达不到,它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吗?不是。
作为一种美好的向往,作为人类追求的至善至美的精神,我们可以把“出尘之爱”存留于心田之中。
第二种“情”,是“世俗之情”。
这种“情”,是真正的现实,也是每个人都必须去面对,可以去体验的。
无论多么崇高、多么伟大、多么纯洁、多么无私,作为一个现世中的人,吃饭、穿衣,您总是不可回避的。
所以说,“世俗之情”中,不可能没有世俗的味道。
在世俗中,您可以少去考虑一个人的家世、容貌,这样,你的情爱或许可以纯真无瑕。
但是,这个世界不是您一个人的。
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立足,除了物质的需求,还有人际交往与社会关联。
虽然,感情看起来只是个人的私事,但是,不管是古今,还是中外,个人的感情都会有各种各样的因素牵制,比如来自家庭成员的干扰、来自亲朋好友的评论、来自大众眼光的检索……这些,都会在有形无形之中,给您无限的纷扰、甚或压力。
或许,您有冲破一切的魄力与勇气,但是,您无法否认一切给您的影响与冲击。
销去那些让人头疼的世俗干扰,能够做两条失水而可以相濡以沫的鱼,这大约就是可歌可泣的“世俗之情”了。
可是,即便是这样,因为种种的因缘际遇的存在,因为种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大多数人,还是无法做到“两条失水而相濡以沫的鱼”的状态;大多数人,还是无法做到“世俗之情”。
大多数时候,他们都还只是凑合、凑合、再凑合而已。
因而,虽然所谓的“世俗之情”较之“出尘之爱”低了一个档次,但是,在大多数人的现实情感中,对于“世俗之情”,也只能是抱以望洋兴叹的奢想。
所以,不管是“出尘之爱”还是“世俗之情”,对大多数的普通人而言,都是可欲不可得的。
须知,卿卿我我、风花雪月、山盟海誓……都是一种理想。
理想不能少!但是,现实的人,现实地活,才是正道。
说完“情”,再说“性”吧!中国古来就有“饮食男女”一说。
把“男女”等同于饮食,这是古人对“性”朴素而真实的看法。
这种理念,是从人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出发的。
在我看来,所谓“饮食男女”里的“男女”,只涉及“性”,而不包含“情”。
比如,中国人常说的“男女之事”,很简单,潜台词其实就是“性”事。
中国人所谓的“乱搞男女关系”,实质是说,发生了“不正当的性关系”,当然,这里面对“性”的态度,是鄙视的。
说到“性”,在我的印象中,这一直是一种忌讳,这也是一般人羞于启齿的。
在传统礼教的影响下,中国人以往对“性”的态度,都是隐而不发、避而不谈的。
现代社会虽然号称开放,但是,传统的影响,至今或多或少还仍有留存,“性”观念、“性”话题,还是或多或少受限的。
所谓“纯洁的性爱”,在中国人以往的词典里,完全是不可思议的。
虽然,我们不能一概而论,把所有的“性”都定义成肮脏,但是,至少在那么一部分中国人的眼中,“性”与“纯洁”是完全不搭界的两个事物。
“性”和“爱(即上文的情)”,其实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事体。
向来都有一句被很多人奉为经典的话语:男人都是下半身指挥上半身的动物。
(或云: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权且不去辨析这句话的真伪正误,就这句话本身而言,它说明了一个事实:大约,在大多数男人的世界中,“性”与“爱(即情)”是无关的;“性”只是满足个人生理膨胀需求的一个途径而已。
但是,也不能因为“性”与“爱(即情)”可以各自单独存在,就完全否定“性”。
至少,在我所认知的世界当中,我还是相信有自然发生、灵肉结合的“性爱”存在的。
注意了,这里的用词是“性爱”,而不是别的!当“性”和“爱(即情)”合体的时候,所产生的“男女”之事,才可以冠以“爱”的名义,其余的,则应该冠以“交”字。
有时候会想,当“性”与“爱(即情)”相互剥离之后,所发生的行为出现在人类身上的时候,似乎可以和动物相提并论。
这样一想,通常所说的“禽兽行径”这个词,似乎不无道理。
如果仔细想一想,就动物而言,所谓的“交”,猜想都只是自然界为了繁衍而自然发生的生理冲动。
但是,人类的“交”,就相当复杂了。
这里面还牵涉到思想、道德、伦理……等等的许多事体。
单从这一点上看,人类“交”的行为远不及动物“交”的行为纯洁。
如果人类“交”的行为,还夹杂了压迫、欺诈、交易……等等的不端,那么,此处用“禽兽不如”一词,似乎更为贴切。
不过,这似乎又亵渎了动物……侮辱了动物的简单与纯洁……必须澄清,我只是就事论事,我并不看轻动物,我也无意指责任何个人。
以前,对于“性”与“情"的问题,我的观点是模糊的,在HB的十多天里,闲暇时,又想了想这个问题,我觉得:不可否认,"情"一定是理想化的,并且是以理想的状态而存在的。
"世俗之情(即爱)"是可以很纯洁的。
如果"情"里面夹杂了太多的个人欲望与自我考量,那么,便是对这"情"的亵渎。
"性",不是肮脏的。
如果仅仅是因为生理而与感情无涉,那么,这"性"也便与"情(即爱)"无关。
如果"性"里面还夹杂了人类压迫、欺诈、交易等,那可真就是“禽兽不如”了(这么说,还是觉得,真有点对不起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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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情侣,情到深处,就是性。
如果是真爱的,是由情到性的,这是一件美妙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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