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体指的是国家的阶级本质,即是指国家的整体与其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
从全世界来看,国家结构大体可以分为两类,即单一制和联邦制。
。
它表明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是一定阶级的专政。
历史上的国家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剥削阶级专政的国家,包括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国家、封建地主阶级专政的国家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另一种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
不同阶级的专政形成了不同的国体。
国体决定政体,并通过政体来体现。
在阶级社会中,国家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统治的工具,为了要实现其统治,统治阶级总是要建立某种形式的政权,在政权形式中,既包括政治制度,也包括国家的结构。
印度采取的国体为议会制,其特征为议会制共和制的总统由选举产生,是象征性的,是国家元首,主要职能是签署有议会通过的提案。
但不是政府首脑;内阁(或称政府)对议会负责 。
目前,世界上采用联邦制的国家并不多,根据其特点大体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为西方国家向殖民地移民,而后由在当地出生的土生白人起来反对宗主国的战争,或通过自治而建立起联邦制国家;第二类为当地居民在国家发展过程中或因其他原因而采用联邦制;第三类为西方的殖民地在民族解放运动中获得独立而采取联邦制。
也就是说是二战后,由原殖民地独立的一些国家,如亚洲的缅甸、印度、马来西亚,非洲的尼日利亚。
印度是亚洲的文明古国之一。
在历史上,分裂和统一交错,居民的宗教信仰多种多样,当地原有印度教、佛教、锡克教等宗教,又加上后来传入的伊斯兰教,宗教矛盾亦较多,同时,在语言和民族方面也很复杂,以上这些因素给印度在独立时选择国家政体方面带来严重困难。
首先是实行印、巴分治,即在原英国统治的印度,把印度教信徒和伊斯兰教信徒相对集中的地区分开,划分成印度和巴基斯坦两个国家;其次,在印度采取联邦制以照顾国内各语言、民族等方面的利益。
1947年独立时,由于强调统一,基本上沿袭英国统治时期划分的行政区,没有考虑各地区在政治、经济和语言上的差别。
独立后,大部分地区,要求按语言为基础成立单独语言的邦。
位于东南马德拉斯的泰卢固人要求成立讲泰卢固语的安得拉邦比较强烈,中央政府同意于1953年成立安得拉邦。
由此引发建立语言邦问题。
于是印度政府在1953年底成立改组省邦委员会,研究语言邦问题。
后来委员会提出报告,不同意“一种语言成立一个邦”,但认为应当考虑在语言基础上改组省邦。
这是因为印度的语言和方言上百种,语言界线亦难以确定,无论怎么划分都必然包括些讲其他语言的人,而漏掉一部分说本语言的人,且容易引发语言、种族、宗教方面各种矛盾和冲突。
1956年议会通过省邦委员会改组方案,全印划分为14个邦。
后来,不断增加,到1975年,已有22个邦。
联邦制是适合于自然与人文条件多样,而且要在地域上呈现镶嵌现象的地区。
如果其多样性是混合的,形不成地域上的镶嵌,则只能产生多元的社会,而难于成为联邦制国家。
反之,如果社会多元性诸要素在地域分布上的界线是重叠而一致的,同时,又缺乏其他条件来平衡这种潜在的离心力,就会给联邦制的维持带来困难。
目前世界上采取共和制政体的国家占绝大多数,其形式大体有:总统制,内阁制,委员会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四种。
内阁(cabinet)一词来源于法语,有“内室”、“密室”之意。
内阁作为政府机构始于英国,它是由英国国王的最高咨询机关(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
该词后来被其他国家采用,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名称和组织形式。
内阁制是以议会为基础而形成的。
内阁的首脑由议会中通过选举而产生的议员中占多数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
内阁的成员由内阁的首脑从与其政见相近的议员中挑选,或由参加内阁的各党派协调分配名额产生,然后提请国家元首任命。
国家元首只是在名义上代表国家,执行些礼仪上的活动,并无实际权力。
国家实际权力在内阁,由内阁代表国家元首向议会负责。
国家元首颁布法律、法令和发布文告都必须由内阁首脑或有关阁员签署。
内阁向议会负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如议会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内阁就只有向国家元首提出总辞职,由国家元首任命新的首脑重组内阁,或者是由内阁提议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进行议会大选,然后,根据大选结果组织内阁。
内阁总揽国家政务,其首脑有权任命所有政府高级官员,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对内、对外的一切重大方针与政策。
由于内阁制政府是以向议会负责为特征,故亦称之为责任内阁制或议会内阁制。
印度政体是一个资本主义联邦制共和国,就是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但其职责是象征性的,实权由总理掌握。
国家的总统及副总统任期5年,由一个特设的选举机构间接选举产生。
总统职位因去世、辞职或罢免等原因而出缺,印度宪法第65条规定由副总统代行总统职务。
当新总统被选出及就职后,副总统恢复原有职务。
总统如果因疾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总统暂时代理总统职能直至总统返回办公。
行政权力由以总理为首的部长会议(即印度的内阁)行使。
议会多数党向总统提名总理人选,由总统任命总理。
然后再由总理向总统提名副总理及其他内阁成员。
印度国务院设国务卿一名、国务委员若干名。
不设副国务卿。
宪法于1950年1月26日生效。
宣称印度为联邦制国家,是主权的、世俗的、社会主义的民主共和国。
采取英国式的议会民主制。
公民不分种族、性别、出身、宗教信仰和出生地点,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的统帅,由联邦议会及邦议会组成选举团选出,每届任期五年。
总统依照以总理为首的部长会议的建议行使职权。
印度的立法权归议会所有。
议会分为上下两院。
上院称为联邦院,下院称为人民院。
联邦院议员不超过250人,其中,议长由共和国副总统担任,有12人由总统指定,其他由各邦议会选举产生。
联邦院不能提前解散,每年改选13的议员。
人民院有议员545人,其中,530人由各邦选民直接选举,13人由中央直辖区选出,有2人由总统指定。
人民院可以提出解散,议员任期5年。
行政机构由总统、总理和各部部长组成。
总统由上下两院和各邦议会的选举团选出。
总统名义上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统帅,但没有实权。
印度现任总统为普拉纳布·慕克吉。
总理领导的部长会议掌握实权。
总理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
各部部长由总理提名,总统委任。
最高法院是最高司法权力机关,有权解释宪法、审理中央政府与各邦之间的争议问题等。
各邦设有高等法院,县设有县法院。
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委任。
总检察长由总统任命,其主要职责是就执法事项向政府提供咨询和建议,完成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检察权,对宪法和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
印度的主要政党有印度国民大会党(英迪拉·甘地派)(The Indian National Congress〔Indira Gandhi〕):简称国大党(英),通常称印度国大党。
有初级党员3000万,积极党员150万。
国大党成立于1885年12月,领导了反对英国殖民统治和争取印度独立的斗争。
印独立后曾长期执政,1969年和1978年两次分裂。
1978年英·甘地组建新党,改用现名。
2004年和2009年人民院选举中两次成为议会中第一大党,在2014年人民院选举中遭受重挫,仅获得44个议席。
现任主席索尼娅·甘地 。
印度人民党 (Bharatiya Janata Party):1980年4月成立,其前身是1951年成立的印度人民同盟。
自称有350万党员。
代表北部印度教教徒势力和城镇中小商人利益,具有强烈民族主义和教派主义色彩。
1996年首次成为议会第一大党并短暂执政。
1998年至2004年两度执政。
2014年再次赢得人民院选举,成为第一大党,在中央单独执政,该党成员纳伦德拉·莫迪出任总理。
现任主席阿米特·沙阿。
印度共产党(马克思主义) (Communist Party of India〔Marxist〕):简称印共(马)。
1964年以孙达拉雅和南布迪里巴德为代表的一派从印度共产党分出后成立。
党员81.4万(2002年),是印度最大的左翼政党。
曾在西孟加拉邦长期执政,2011年5月结束在该邦连续34年的执政地位。
现任总书记西塔拉姆·亚丘里(Sitaram Yechury)。
印度共产党(Communist Party of India):于1920年成立。
1964年分裂,以党主席什·阿·丹吉为首的一派仍沿用印共名称。
1981年4月,丹吉因支持英·甘地被印共开除出党,该党再次分裂。
现任总书记苏拉瓦拉姆·雷迪(Suravaram Sudhakar Reddy)。
泰卢固之乡党(Telugu Desam Party):安得拉邦地方政党。
是印度政坛的一支重要力量,1999年大选成为全国最大的地方政党。
在安得拉邦执政,党主席、邦首席部长钱·奈杜(Narra Chandrababu Naidu)以重视信息技术著称。
印度斯坦族占46%,泰卢固族8.6%,孟加拉族7.7%,马拉地族7.6%,泰米尔族7.7%,吉吉拉特族4.6%,坎拿达族3.9%,马拉雅拉姆族3.9%,奥里雅族3.8%,旁遮普族2.3%❕英语和印地语同为官方语言❕约有82%的居民信奉印度教,其次为伊斯兰教(12%)、基督教(2.3%)、锡克教(1.9%)、佛教(0.8%)和耆那教(0.4)等❕印度是一个联邦共和国,印度的总统是国家元首,但其职责是象征性的❕国家的总统及副总统任期5年,由一个特设的选举机构间接产生❕印度副总统在总统无法行使权力时,并不能自动接任总统❕行政权力主要控制在以总理为首的部长会议(即印度内阁)❕议会多数党向总统提名总理人选,由总统任命总理❕然后再由总理向总统提名其他内阁成员❕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