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的事怎么能叫偷

读书人的事怎么能叫偷,第1张

读书人的事怎么能叫偷 如何理解“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这句话?

这是鲁迅的《孔乙己》中孔乙己在给别人抄书的时候偷书被人捉到时的辩解之辞,还借读书人掩饰:“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能算偷吗?读书人的事。

”意思是:读书人的事,你们不懂。

不和你们说了,说了你们也不懂。

一群土包子!深刻揭露了封建教育思想的腐朽与丑恶。

这句话应从三个角度理解。

1.鲁迅写这句话,无疑是对孔乙己的讥讽、嘲笑,但也包含着一定的同情。

2.现实中常常有人引这句话,为的是自我解嘲,或指责一些无伤大雅的错事。

3. 法不容情,除了偷心偷什么都犯法,不可玩笑对待。

一、孔乙己偷书可笑也可悲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是个妇孺皆知的人物。

街上的人笑话他偷了东西被人吊着打时,他留下一句经典的话:“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下来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孔乙己是谁?他留着长长的指甲,以读书人自居。

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双重毒害下,孔乙己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

他整日在人们的嘲笑中浑浑噩噩过日子,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处境悲惨。

鲁迅设计这个人物,是为了揭露了当时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鞭挞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

而对孔乙己本人,是含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双重感情的。

孔乙己连吃饭的钱都没有,还跑到别人家去偷书。

他那个读书人偷书只能叫窃,是狡辩,是他的迂腐,也体现了他的可怜,让人同情。

二、偷书窃墨,古今中外都有 东晋时期著名书法家王羲之,有“书圣”之称,醉心他书法的铁杆粉丝太多,以致墨宝总是丢。

相传有一年春节,王羲之写了一幅对联:“春风春雨春色,新年新岁新景”让家人贴在大门两侧,可是第二天就不翼而飞。

王羲之也不气恼,大笔一挥,又写下了一联:“莺啼北星,燕语南郊。

”结果又被慕名者拿走了。

后来王羲之心生一计。

挥笔又写下了一联:“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夜里,小偷觉得这副对联不太吉利,只好空手而去。

第二天早晨,王羲之打开大门,加了几个字,对联变成了“福无双至今朝至,祸不单行昨夜行。

”获得满堂彩。

以二战为题材的文学作品《偷书贼》,小女孩莉塞尔与书结缘并深深地爱上阅读,尽管生活艰苦,她却觉得书本比食物更难以抗拒,甚至忍不住开始偷书。

现实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场景。

有朋友看到你案头的书,可能一时心动,随手拿去,日后相见时,你有点不乐意,他自我解嘲一句,读书人偷书只能算窃,小摩擦也就一笑而过。

我觉得,这种无伤大雅的偷书窃墨之举,虽然也会给他人造成不便,但毕竟出发点是好的,拿了书也不是去卖,所以部分可以理解。

三、偷东西犯法没借口,偷书之风不可长 2007年,汉川4个年轻人,采取撕掉图书磁条及夹带的手段,在全市书店夹带出价值上万元的300多本书籍,被法院判处1至3年6个月的刑期。

2013年,香港一名自称内地政治学教授的49岁男子李春江,在机场两间书店盗去总值5770港元的46本中文书。

被捕后该名男子在警方保释期间,又在机场偷去一名女子内有围巾及水杯等物的环保袋而再次被捕,因此判其监禁8个月零8日。

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还有现在,随着网络日益发达,电子书、电子文本普及,出现了那么多抄袭、剽窃新闻,这些性质的偷书,更是法律决不能允许的。

大家切不可抱着开玩笑的心态,还拿孔乙己的名言来麻痹自己,以免酿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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