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钱 又称“便换”,是我国早期的汇兑业务形式。
始于唐宪宗元和初年,有两种形式:一是官办,设于京城的“进奏院”;二是私办,大商人在各道或主要城市有联号或交易往来,代营“便换”,以次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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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钱”出现于唐代中期(唐宪宗年间),当时商人外出经商带上大量铜钱有诸多不便,便先到官方开具一张凭证,上面记载着地方和钱币的数目,之后持凭证去异地提款购货。
此凭证即“飞钱”。
“飞钱”实质上只是一种汇兑业务,它本身不介入流通,不行使货币的职能,因此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纸币
柜坊和飞钱是什么意思唐代出现的飞钱是古代的纸币么?飞钱出现在唐宪宗时期,它究竟是不是纸币呢?先来看史书怎么说。
据《新唐书·食货志》,唐宪宗时,“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
经营飞钱业务的是诸州驻京师的进奏院(类似于驻京办)以及豪富之家。
不过,唐代飞钱的结算地理范围应该是“一对一”的单线形式,比如甲州驻京师的进奏院只能办理汇往甲州的飞钱;如果要汇钱到乙州,只能在乙州驻京师的进奏院入钱。
可以知道,唐朝的飞钱还谈不上是纸币,而相当于现金汇兑的汇票。
而且,唐朝飞钱刚出现时,是不合法的,京兆尹裴武曾奏请朝廷,禁止进奏院、富家向商贾提供飞钱,“廋索诸坊”,查禁京师飞钱。
未久,由于铜钱不足的压力,又有主管财政的官员提议,“许商人于户部、度支、盐铁三司飞钱,每千钱增给百钱”,政府收10%的手续费,但是,“商人无至者” ,没有人愿意来纳钱。
飞钱的大发展,要等到宋代。
显然,飞钱不是会飞的钱,而是在特殊情况下出现的一种交易凭证,可以说,它连钱都算不当。
当然,能知道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飞钱”这个词汇,已经不是很容易的事了。
“飞钱”又称“便换”,是唐代私人创设的货币汇兑方式,出现于唐宪宗元和元年(公元806年)。
《新唐书•食货志》中有过这样的记载:“(唐)宪宗以钱少,复禁用铜器。
时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地方的驻京办事处)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
”如果翻译过来,就是唐宪宗的时候,由于市场上缺乏可以流通的货币,于是同时禁止百姓使用铜做的器皿,以增加铸钱的原材料。
当时做处生意的人汇集到京师,就把钱交给进奏院,或者各级地方的驻京办事处,以及有钱有势的人家,由他们把钱运到各个地方。
这些生意人凭借给钱时的凭证,也就是合券,到自己想取钱的地方,凭借凭证就可以把钱取出来,这样一来,就可以解决了商人们长途携带铜钱、铁钱的不便。
极大地促进了商业的发展。
可以预料的是,当后来官府发现这一块飞钱业务很有利可图,便欲独占和垄断这一利润。
不久,由于官府经营信用不佳,即使是免免费汇兑,商人们也多不肯至,仍未取代民营。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中国古代的老百姓非常有创造性的思维,总能想出很多好的办法。
而在此过程中,官府常常又会扮演很丑恶的角色,一锅老鼠屎搞坏一锅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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