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鼎立

三权鼎立,第1张

三权鼎立 无论是私营个体还是股东企业,为什么企业内部管理都应三权鼎立?

政治、经济、国内、国外,都有很多不同之处,所以形态各异理在其中。

企业内部的“三权鼎立”,实际上是讲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有关各方权利和利益相互制衡,并不是说公司管理中相互制衡。

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有关各方,包括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以及公司管理层。

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并不是一回事。

公司治理是为了解决因公司所有者和经营者不一致,而产生的代理问题。

比如,公司的所有者追求的是投资回报,虽然公司做大做强可能会增加股东投资回报,但不是必然的。

公司的经营者把公司“做大做强”可以给自己带来许多实在的利益和潜在的利益。

比如,可以坐商务舱出行,可以有更宽大的办公室,可以有更漂亮的女秘书,自己身上会被带上更多光环。

因此,公司治理,本质上就是所有者和经营者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利益和权利的博弈。

如果公司股东本身也是公司的经营者,公司治理问题则是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和权利制衡问题。

个体工商户就根本不存在所谓公司治理的问题。

公司管理是指公司日常如何做业务,如何生产,如何招人、如何管人这些问题。

这些问题是公司管理层面的问题。

公司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是职责划分、流程简单易行、按照流程执行且便于监督的问题。

虽然公司内部有的部门具有监督的职责,比如财务部门对于业务部门的支出进行必要的核查,但是,公司管理过程中,并不存在“三权鼎立”。

如果存在,这个公司就要玩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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