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者败之,执者失之”语出《道德经》第六十四章,原文是:“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我认为“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应该与这段原文联系起来解读。
这样,整段原文意思是:为政不公者败,渎职弄权者失。
正因为圣人客观公正、无私而为,所以无败;无执渎弄权,所以无失。
在这里,之所以“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其根本原因就是违反了“无为”这个自然界客观规律的哲理核心——客观公正、无私而为。
为,为政。
执,渎职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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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老子》五千言,可谓字字珠玑,句句哲理。
千百年来,无数人浸淫其中,不能自拔。
每个人在读时都能在字里行间找到自己需要的哲理。
但是由于它运用的是箴言体的形式说理,语言过于精练,在不同的语境下有不同的理解。
在此,我就这两句谈谈自己的理解。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在《老子》中出现过两次,第一次出现在第二十九章,全文是这样:“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
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夫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隳。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结合上下语境来看,这一章是讲治天下的法则的,体现的是道家无为的思想。
老子认为,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永远不会属于那个帝王的。
无论你有没有将天下取为己有,天下都在哪里。
你所谓的一统江山,最终都会失去。
他的预言无比精准。
春秋之后,从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到元明清,争来抢去,帝王都不见了,天下还是天下。
天下是神圣的东西,没有什么可以用强占有它,没有人可以私心执掌。
一切强力施为最终会失败,所有的强行执掌也终将失去。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第二次出现在第六十四章,全文是这样:“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
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老子是讲哲学的,不是讲权谋学的。
所以,老子的天下思想不仅仅是为统治都服务的。
所有人都可以在他的著作里找到自己的需要。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在这一章里,结合上下语境,它是讲大自然的规律的。
世间万事万物,都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如果妄逞权能就会导致失败;如果执意于某一情态而加抗拒,反而会使局面失去控制。
所以,人如果不主观地想去改变客观,就不会失败;不抗拒客观的演变,就不会使局面失控。
如何去做,那就是一切放下即自在。
结论是:老子认为,天地万物本一体,所有的存在,一切自有其规律和必然,这就是“道”。
人在天地之间,与万物杂处,不可破坏这个规律而行事。
如果明白了这个规律,就是“德”,知“道”而明“德”,放下执著,顺应自然,无任而为。
因为,最终一切都会消失。
人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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