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史是多大的官,取决于它所处的时代。
刺史作为正式官职,出现于汉武帝时期。
为加强对地方官吏的监督和考课,元封五年(前106年),武帝设立刺史制度。
将全国划分为十三个州部,即冀、幽、并、兖、徐、青、扬、荆、豫、益、凉、交趾、朔方。
每州派部刺史一名,负责监视州部内的郡县。
刺史秩仅六百石,虽然秩低,但却是皇帝的代表,有权监察地方豪强和郡守、尉、王国相一级的官员。
这是加强中央对地方控制,特别体现皇帝本人对地方直接掌控的一种措施。
通过这一变化,导致秦朝的郡县地方两级制度,多了一个不固定的官职,类似于今天的地区一级设置。
和中国的其他类似机构一样,这种属于临时性的机构,变开始逐步固定化了。
在隋唐时期,刺史已经完全固定化。
唐朝改革地方行政机构,只设州县两级,而州的长官就是刺史。
宋以后,刺史之名渐废不用。
大致来说,可以把秦汉至隋唐的刺史理解为省级,以后的刺史(府)必于低于省级,但高于县级的地方行政长官。
谢邀。
刺史,又称刺使顾名思义,就是刺探的御史,各个朝的刺史权力不太一样。
秦朝全国设郡县,没有刺史的官,《史记》中记载:秦无刺史,以御史监郡。
刺史这个官应该是在汉文帝时出现的,史载:汉文帝以御官多有失职,令丞相另派官员刺探各郡,这个官就是刺史,这时这个刺史的官直属中央管,相当于丞相的助手,相当于现在的中央巡视组巡视员。
汉成帝时刺史改称州牧,那时全国为十三个州,一个州相当于一个省,(比现在的省要大)刺史是一个州的军事行政长官,相当于现在的省委书记兼省军区司令,这么大的官,唐朝的州上有道,设的州有几百个,分为上州,中州,下州,上州管辖三万户以上的的百姓,州长也叫刺史,三品官员,可相当于现在的较大市的市委书记兼市警备司令。
到宋代,刺史乃虚职,相当于现在市长秘书。
清朝的刺史相当于知州,明朝相当于知府,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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