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俘有些是以投降的形式出现的,比如在交战中失败,被包围或者其它逃不掉的情况下放下武器停止抵抗。
但也有一些战俘是在受伤、d尽粮绝等失去抵抗能力的情况下被俘的,这种不能算作投降。
投降是指那种自己还有武器d药、还能抵抗的情况下放弃抵抗,像那种成建制的军队投降对手,不一定成为战俘,甚至还可能成为对手那边的人。
东西方文化不同,对于战俘的态度也不同,西方国家在这个问题上是觉得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人活着是第一位的,打不过的情况下选择投降也是一种策略。
东方文化则认为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把被俘和投降划等号,有些人明明是在受伤、d尽粮绝甚至被炮d震晕这些失去抵抗能力的情况下被俘的,甚至被俘后也坚贞不屈,结果也被自己人当成叛徒对待,这个确实是不公正的,毕竟人家在战场上已经尽力而为了,而且也不想当战俘,是被迫沦为战俘的,和那种主动投降完全是不同性质。
战俘可以是投降出现的,但是投降的不一定是战俘。
以美国为例。
作为战斗编制人员可以投降,军官以命令的方式投降也算战俘。
其中前提是d药必须消耗殆尽物资匮乏不能为正常战斗提供支持。
像没有必须的药品等伤员可以投降,且在国际公约里应当受到保护。
此时作为战俘会受到人道待遇。
还有一种是被迫被俘虏的战俘,比如双方在交战中阵地犬牙交错,倘若受了重伤或昏迷留在被占领的阵地想要继续战斗已成不可能。
在醒来时已被关押的人员也可称为俘虏。
虽称为俘虏但是他们已经尽了作为战士的使命,不应当给其呼以叛徒的骂名。
手持红缨q的儿童投降有有意贪生怕死者,也有相对义务投降者。
前者是为贬义的化身。
既没有信仰,也没有作为战士的身份和荣誉感,通常为其祖国及人民所不齿。
后者就有可能是战士在意外中丧失了抵抗能力。
或是为了避免屠杀,也可以是非战斗人员,而在特定的时间地点拿起武器并丧失战斗能力的人员。
这种例子并不少,二战中受侵略国家多少都出现过游击队,而这些成员多半是平民,甚至是妇女,儿童,在受国际公约保护的前提下他们是属于非武装人员。
不应当被当作敌对战士斩草除根,应当相对人性化一点。
这些人员也不能当作叛徒卖国贼来看。
这种投降已经超越了他们公民的义务,更何况投降之前多半丧失了战斗能力,或是d药缺乏,或是不敌面临屠杀威胁等等。
对于战俘我们不应当抱有太大鄙视和蔑视心理,只要是能上战场浴血奋战但d尽药绝的战士都应当受到我们的尊重,他们没有必要在几乎丧失战斗能力的时候去白送性命。
而作为战士他们即便能在战后回国,通常审查是不可避免的,当俘虏是每个军人的耻辱。
伪军在历史上主动投降的多是真正的叛徒,不仅没有成为受关押的俘虏,还成为了汉奸敌人的爪牙。
而俘虏在不遵守国际公约军队手里存活率基本都很低,那些战士都宁愿在战场上死去,也不愿成为敌人的俘虏,阴差阳错被俘。
敌人处置方式也决定了当俘虏受人侮辱只能忍。
要知道很多国家都喜欢以俘虏逃跑随意杀害其他俘虏的做法。
堪称人类败类的民族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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