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打一打“屡次犯原则性错误”孩子。
古人“棍棒底下出孝子”,“娇儿无孝子”的观点之所以经久流传,不能说全对,但一定有它经久流传的道理。
既然是“屡次”而且“犯原则性错误”,有“预谋”地打一下未尝不可。
但应彰显关爱,适时适当,打出水平,打出成效。
孩子“原则性”错误而且“屡次”。
或许一次又一次偷拿他人物品,或许一次又一次无端打人,或许一次又一次污言秽语,也或许一次又一次犯上作乱……总之,假如“屡次犯原则性错误”,是不能得过且过,一味迁就的。
听之任之,放任自流,孩子的错误行为会固化,会成为积习。
那将是十分可怕的。
在这种背景下,“打”未尝不是更为合适的惩戒、教育手段。
“打”的过程,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有“预谋”的“打”。
在孩子“屡次犯原则性错误”的基础上,父母“打”孩子,要精心“备课”,为什么“打”,谁来“打”,什么时候“打”,怎样“打”,开头中间结尾都应事先有所设计。
不应有泄愤心理。
一方面或父或母态度要严肃,让孩子充分感知问题严重,另一方面或父或母要有理有据,让孩子自我感觉“受之无愧”。
第二、父母只能“单打”,来不得“混合双打”。
孩子“屡次犯原则性错误”后的“打”“单打”足够,千万不能“混合双打”。
“打”的过程中父母应分别扮演不同角色。
一人执行“打”的“艰巨任务”,另一人不应添油加醋,而应满怀爱和期待地对错误的严重性,改正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扮演好“解说”角色。
第三、“打”要适时适度这里的“适度”是指:一方面,对孩子“屡次犯原则性错误”的打,时间要合适。
不能在孩子吃饭的时候,睡觉的时候或者即将参加重要活动等时候进行。
另一方面,部位要适当,来不得一时兴起,乱打一气。
头部、前胸后背等重要部位要有意规避。
第三方面,应把控好打的深度。
毕竟惩戒、令其改过自新是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皮开肉绽不是我们的本意。
应适可而止。
第四、地点要有选择。
对“屡次犯原则性错误”孩子的“打”,应遵循在最少人在场,最少人知道的原则,以充分保护孩子的自尊。
孩子尽管存有“屡次”、“原则性”的过失,但毕竟不是十恶不赦,无药可救。
父母应以“治病救人”为念,高度保护孩子的“脸面”。
应该明了,人的自尊心一旦丧失,往往会依然故我,可能破罐子破摔,那将是非常可怕的。
第五、“打”后要给予充分爱抚。
对“屡次犯原则性错误”的孩子的“打”完成后,父母完成了高级别警戒警示,接着来的应该是充分的爱抚。
要让孩子充分感知,世界上最爱我的是我的父母。
父母期待我成人成才,期待我改过自新,期待我不断进步,期待我成为他们的骄傲。
让孩子在包括“打”在内的爱中被启发,被唤醒,涌动打造全新自我的强烈欲望。
对孩子的“打”包括对“屡次犯原则性错误”孩子的打,不能成为家常便饭,应少之又少,能不打则不打。
应慎之又慎,只有不得已才为之。
“可怜天下父母心”。
赞赏父母有“预谋”的,适当适度、充满爱意的“打”一下“屡次犯原则性错误”的孩子。
以上是对“屡次犯原则性错误”该不该打的见解,或有失偏颇,期待不吝赐教。
惩罚和打骂只能解决暂时的问题,只有短暂的有效性。
考虑过长期有效性吗?你考虑过长期对孩子造成的影响吗?它或许变成一个讨好型的人格。
就变成一个自暴自弃的人。
或许变成一个充满了报复心理的人。
他或许用更多的反叛来对抗你。
这些都是你想看到孩子的成长的技能吗?停止你的惩罚和折磨吧。
用和善的方法鉴定的方法,既尊重孩子,又尊重自己,重新找回美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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