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导将研究生的劳务费收回,这种情况看起来不太合理,但在现实中非常常见,怎么看待怎么处理,需要分情况而定。
劳务费不同于研究生补贴,它并不是一定要发给学生的,它只是科研经费中的一个组成部分,项目负责人对此有决定权。
他可以发给学生,也可以给校外专家,还可以给一些外包的短工。
一般的项目对劳务费都有标准,一个人最多领多少是有标准的,另外,劳务费一般不允许在职在编人员享受。
所以,项目负责人常常会用其他人的名义把劳务费先报出来,然后统一收回,再根据贡献进行发放。
这个申报程序本身并没有问题。
但如果项目负责人过于自私,将劳务费全都占为己有,把劳务费全部作为自己的提成,那这种行为是有问题,学生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不过,学生举报老师,还是应该谨慎一点。
如果你对项目贡献很多,老师不给你发劳务,你当然可以举报,但最好的方法是和老师沟通。
如果你根本没有参与项目,老师只是借你的名报劳务费,那你就没有必要去举报老师,这样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
如果那是你应该得的,我觉得这导师太low,穷到这份儿上,导师不当也罢。
如果是导师的项目,你没有做什么工作,只是从你那里过过帐,你也不要生气,就当帮了导师一个忙。
学生最重要的是学到本领,不要为无关的事情耽误学业最好,为其他事情与导师鱼死网破不值得,除非你跟他有不可调和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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