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小学还是初中,我都有过被老师打骂的经历。
小学的时候,有一次数学课,老师带领我们背“乘法口诀”,我在跟随老师背读的时候,抬头看了老师一眼,老师用手中的书,朝着我的脸上搧了一下。
我感觉莫名其妙,挨了就挨了,谁让我没看书,却看了老师一眼呢!初中的时候,语文课上,由于说错了话,被老师连搧两个耳光。
也是初中的时候,由于学校建教室,班主任安排我从家里扛一根檩条到学校,用于搭脚手架,由于我年龄小,再加上家里没有檩条,我就没带班主任安排我带的檩条,而是拿了绳子,搭脚手架也需要绳子的。
校长问我为什么不带檩条,我说家里没有檩条,话音刚落,校长手里的绳子就抽到我的头上,抽完后,把我赶出教室。
让我回家扛檩条来。
那一天,我没敢回到学校。
说实话,当时心中无比气愤。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也不计较这些了。
毕竟是恩师啊!
谢邀。
在回答问提前,我刻意百度了“殴打”词条,惊出一身恶屁来——乖乖,这可是个触碰法律底线的“行为犯”。
只要是用手或借助外物击打对方身体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视造成伤害的轻重程度,予以相应的法律制裁。
这样一来,我们当年的老师连同现在挣扎在教学一线的我,都是“行为犯”且多是屡教不改的“惯犯”了。
不过,成年后的我似乎从未怨责过当年曾经“殴打”过的老师,记忆里有历久弥新的“一日为师,终生为师”的爱的味道。
分享一下自己当年被“殴打”这种另类关爱的经历,权当一份怀念,致敬满满求学之旅遇见的老师们。
小学时因为顽皮不守纪律,被老师揪耳朵、抡耳光是家常便饭,享用竹板开花(用修理精细的竹板打手心)、爆炒毛栗(用指关节敲击额头)、书卷压顶(顾名思义就是用书本砸脑袋)等等更是小菜一碟,最难忍受的属蹲马步,要不了几分钟就两股战战汗流浃背了,孩子的狡黠在老师面前实在无处遁形——稍微耍点小滑头,将腿伸直了些,就被殷实的铁砂掌或者无敌的无影脚暴揍一顿。
儿时的我也就格外崇拜起老师的神通广大来。
初中,大庭广众之下被老师或粗俗赤裸或恶毒阴残的语言暴力美学羞辱是常有的事。
花样繁多的惩罚方式层出不穷,印象最深的要数“倒剃头”——用拇指和食指夹住一缕毛发自下而上渐次发力揪起来,那种敲骨吸髓的痛彻心扉即便今天想来,依然毛骨悚然。
少时的我对老师印象,也就由儿时的盲目崇拜转为虔诚的恐惧了!进了高中以后,身体急剧膨胀,肥头胖脑且有一身蛮力的我再也没有享用到哪位老师的直接“殴打”,反倒使自己很不习惯。
经常叛逆张狂无事生非,自由放任自暴自弃,终于自食其果自毁前程。
现在想想,或许与缺失“行为犯”的惠顾有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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