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普选”指的是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全部立法会议员都通过普选产生,这是基本法为香港特区设定的政制发展目标。基本法同时规定,“双普选”必须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
双普选即系立法会选举同行政长官选举都以一人一票普选投票选出,这里的"双"只是代表两个选举,而不是一种特殊的选举方式。
香港回归十年有余,随着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有关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具体产生办法覆盖期终点的临近,加上接连遭遇金融风暴、居港权解释等经济、法制、社会危机,激发民众对特区政府施政的更高要求,点燃政治发展诉求,双普选的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
由于香港是在史无前例的一国两制之下追求西方式的自由民主,加上长期奉行积极不干预主义导致社会阶层分化相对严重,还有复杂的国际因素的影响,香港的双普选之路注定不是坦途。进入21世纪以来,香港各界对于双普选充满了争议。
在部分民主派人士和民众追求突破基本法的普选模式被主流民意放弃以后,对第五号政改方案的讨论中,订立双普选时间表的诉求成为重要议题,尽管该方案被否决使这一争论告一段落,但是仍有超过五成的市民保持这一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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