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是10%吗?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比例是10%吗?
公司提取盈余公积主要可以用于以下两个方面:
(1)用于弥补亏损.公司发生亏损时,应由公司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公司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未弥补足额的,未弥补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转增资本,即所谓的"送红股".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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