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一)秘书处(人事处)
负责机关的文字综合、机要、档案、信访、信息、保密、保卫、人事、财务、离退休干部、后勤等工作;负责领导交办事项、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二)经济立法处
负责编制经济方面的年度立法计划和立法规划;组织起草、调研、论证、协调、审核经济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承办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中小企业、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对外经贸、服务业、审计、国有资产监管、环境保护、税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统计、安全生产监管、金融、测绘、畜牧、煤炭、地震、气象、通信、邮政等方面的法制工作;承办相关地方性法规应用解释和政府规章解释工作;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三)社会立法处
负责编制社会方面的年度立法计划和立法规划;组织起草、调研、论证、协调、审核社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承办教育、科技、民族(宗教)、公安、国家安全、民政、司法、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文物)、卫生、人口计划生育、军事、外事(侨务)、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体育、食品药品监督、人防、旅游、知识产权、信访、保密、档案等方面的法制工作;承办相关地方性法规应用解释和政府规章解释工作;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四)政府法制监督协调处
负责全省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协调、规范和指导;研究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省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协调各市政府之间、省直部门之间、各市政府与省直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负责省以下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省直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统一培训;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负责各市、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申报审核工作;负责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负责指导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实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受理和查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各市政府、省直部门违法行政行为的举报和控告,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五)备案审查处(法规规章译审处)
承办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省直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办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是单位的内部工作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单独用本机构的名义对外行使职权。比如:办公室、财务科等等。直属单位:是本单位下设的承担某项具体工作另外一个...
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内设机构及职能展开全部(一)秘书行政处(人事处)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外事、保密、保卫、财务、后勤、资产管理等工作;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等工作。(二)综合处(研究处)
调查研究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省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与省有关部门共同指导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参与指导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拟订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安排;起草重要文件、讲话稿和综合材料;负责政府法制信息和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以及对外业务交流;负责清理、编纂省政府规章;编辑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汇编;组织翻译、审定出版的省政府规章英文文本。(三)行政法规处
承办政法、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教科文卫体、计划生育、质量技术监督、民防、民政、旅游、统计、保密、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法制工作;承办相关省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四)经济法规处
承办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金融、税收、商务、审计、工商、物价、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测绘、农业、水利、海洋与渔业、粮食和群团组织等方面的法制工作;承办相关省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五)行政执法监督处
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或者参与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研究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的问题,起草配套规章、文件和答复意见,提出改进建议;承担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适当性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定工作;协调、指导全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涉法争议的相关工作;承办省政府规章的备案工作;承办有关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以及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省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六)行政复议一处
受理向省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承办以省级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或者转送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处理涉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来信来访事项;办理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负责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管理。(七)行政复议二处
制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承办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或者转送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代理或者参与省政府行政应诉事务;...
1.定义不同2113
内设机构是指独立机构的内部5261组织,又称内部机4102构。政府下辖的各1653办(办公室、厅回)等是内设机构。直属答机构是指政府直接领导下主办各项专门业务的机构,地位低于政府内的各局、委。政府下辖的各科(部、局)等是直属机构。2.行使职权不同
内设机构没有直接的行政权利,一般不能单独用本机构的名义对外行使职权,通过所从属的独立机构的名义来行使所赋予的职权。比如交通局的人事处,国务院总值班室。直属机构有直接的行政权利,具有独立职权和专门职责,可以在主管事项的范围内,对外发布命令和指示。扩展资料:
中直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旅游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预防腐败局
国家邮政局
参考资料:内设机构-百度百科,直属机构-百度百科
区政府办公室工作职2113责
区政府办公室是区人民政5261府的参谋4102部门和综合办事机构,在区政府直1653接领导下,参与政务,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服务,搞好综合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处理日常事务。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一、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和区政府直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规章及工作部署。(二)紧紧围绕区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超前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地进行综合分析,主动提出建议,协助拟订有关政策措施。(三)协助区政府领导协调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各乡镇、街道之间以及各乡镇、街道与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四)负责区政府日常文书处理,区政府各种会议事务和区政府、区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五)负责或参与起草区政府的重要文件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六)负责处理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及时采编各类信息,全面反映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服务。(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八)做好区领导外出、下基层、来宾接待等服务工作。(九)归口管理区法制办、区外侨办、区地方志办、区无委办、区政府接待办、区政府直线中心、区行政机关信息站及区政府驻外办事处。(十)办理上级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岗位责任
(一)办公室主任
1、负责本办的全面工作,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2、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在本机关的贯彻和执行;3、当好区政府领导参谋,协助做好区政府与区级其他班子、区政府成员及乡镇、街道、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工作;4、充分发挥本机关各科室及归口单位职能作用,合理使用本机关工作人员;5、组织制订、实施、督促、检查区政府及其办公室每个时期的工作计划和任务;6、批阅、审签区政府及其办公室文件;7、关心全办及归口单位干部、职工生活,尽力帮助解决困难;8、完成上级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办公室副主任
1、协助主任工作,做好分管工作,对主任负责;2、完成区政府领导、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办公室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秘书科
1、协助办公室领导处理各类文件,做好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文件的起草、核稿工作,...
政府机关下设的内设部门、直属单位、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直接有什么区别?显示全部 44 人赞同了该回答 谢邀。先说结论:两个区别,一是职能上区别,二是领导任免上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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