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红,男,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永兴村人,被外界称为“微笑杀手”、“杀人狂魔”。1996年04月~2005年07月,赵志红在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两地作案27次,奸杀11人,强奸10起,杀人未遂6起,受害者中年龄最幼者仅12岁,还让呵责格吉勒图冤死。
2005年1月2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平地泉镇的两名羊倌发现路边女尸。接到报案后,民警投入力量破案,可就在当天下午,又有一名女子报案称遭陌生男子强奸;此后的1月1日、2月25日,乌兰察布市再发两起命案。短短一月,3名女子遇害,这个案子引起了公安部高度重视,它也揭开了侦破赵志红案的序幕。
2019年7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赵志红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对其中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17起犯罪事实予以确认;对其中4起犯罪事实不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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