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izi
[外文]:water soaking control
防治渍害的综合技术措施。渍是指农田地下水位过高,土壤过湿,导致农作物减产的一种自然灾害。中国渍害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东北平原、华北平原、两湖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珠江三角洲、台湾西部平原以及南方诸省。
成因和机理构成渍害的因素很多,诸如地形、地貌、气候、水文、水文地质、土壤以及人类活动等。就地形地貌而言,在中国以平原地貌为特征的东部沉降区常发生渍害,山丘间的盆地和谷地亦有分布;就气候而言,渍害主要分布在湿润和半湿润地区;就水文、水文地质而言,分布在一些冲积平原、湖积平原、滨海平原等长期或季节性地面积水或地下水位过高的地区;就土壤而言,粘土类、粉砂土类等易于渍水,地下水型水稻土、冷浸性水稻土、沼泽土等属渍水土壤或易渍土壤。
过量的土壤水使土壤和大气之间的空气交换受阻,氧的供应不足,因而好气性细菌活动减弱,有机物矿质化进程缓慢,养分供求失调。同时,土壤中嫌气性细菌活动增强,虽有助于腐殖质的积累,但由于土壤中的还原作用,产生亚硝酸盐、低价铁等有毒物质,抑制种子发芽,阻碍根系正常发育,持续的通气不良,使细胞渗透率减小,造成根的死亡。
治渍标准根据作物耐渍能力对控制土壤含水率和地下水位提出的要求称为治渍标准。国内外科学家多以土壤中充气空隙率占土壤容积的10%左右作为农作物耐渍的最低要求。中国易渍地区控制地下水位的标准见表。
治渍标准有恒定状态与非恒定状态两种。恒定状态的治渍标准是单位时段内,单位面积的入渗补给量与单位面积上的排渍水量相等,适用于降雨强度小,历时长的海洋性气候地区。荷兰、法国、比利时等国家采用此类标准。如荷兰采用的农田排渍模数为0.007m/d。在周期性灌溉和暴雨地区,常采用非恒定状态的治渍标准。美国中部各州采用的标准是,地下水位至少在24h内从地面下降30cm,在48h内下降50cm。中国采用的标准尚不统一,有些易渍地区,在小麦受渍敏感期,采用72h内地下水位从地表下降60~100cm。
治渍措施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拦截外来水,及时排出当地地表径流和地下径流,控制地下水位,是治渍的主要措施。它包括承泄系统和农田排水网两部分。承泄系统基本上分两类:一类是河水位较高,按治渍标准不能完全自流排水的要筑堤圈圩,使内水与外水分开,并于适当地点修建控制建筑物和抽水泵站,必要时实行抽排;另一类是河水位较低,能够充分满足治渍标准的,则实行自流排水。农田排水网基本上可分明沟、暗管、竖井三类:明沟排水网是末级固定排水沟、田块内部各级排水沟和格田等组成,末级固定排水沟按治渍标准设计,田间沟的深度一般为0.3~0.6m。中国大部分地区采用此类形式。暗管排水网是由不同材料制成的暗管和鼠道等代替明沟。竖井排水能有效地降低地下水位,但投资大,耗能多,且要求适宜的水文地质条件。
改良土壤物理性状亦是治渍的一个组成部分,可通过种植绿肥、秸杆还田、增施农家肥、施用人工合成土壤改良剂、合理轮作、冻垡、晒垡、水稻土的适耕、免耕等措施来实现。此外,选育作物的耐渍品种,提高作物的耐渍能力,亦是防治渍害的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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