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hanmulabi fadian
[外文]:Hammurabi Code
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第6代国王汉穆拉比(约前1792~前1750在位)颁布的法律。本文部分共282条,是古代两河流域及其邻近地区楔形文字法中具有代表性的一部法典,也是世界上迄今完整保存下来的最早的一部法典。法典原文刻在一座黑色玄武岩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见彩图)。1901年为法国考古队在伊朗古城苏萨遗址发现。石柱上端是汉穆拉比王站在太阳神夏马西面前接受权标的浮雕,下端刻满法典条文。其中有35条已经磨损,但根据在苏萨及其他地方发现的泥板文书上的法典抄本片断,大部分得以补上。石柱现存巴黎罗浮博物馆。
这部法典的颁布,是汉穆拉比统治时期重大活动之一。法典是在两河流域较早制定的一些奴隶制法(如《苏美尔法典》、《俾拉拉马法典》和《利皮特-伊斯塔法典》)的基础上编纂的,保持着两河流域成文法典的传统和风格。但在内容和编纂技术上都比过去有所提高,反映了该地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汉穆拉比法典》在古巴比伦王国长期有效,对两河流域后来的一些成文法,如《亚述法典》等有很大影响。
《汉穆拉比法典》由序言、本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序言和结语约占全部篇幅的五分之一,语言丰富,词藻华丽,可以说是一篇对汉穆拉比本人的赞美诗。在序言里,汉穆拉比自称受命于天神安努和苏美尔最高神恩利勒,是“四方的庇护者”、“众王的统治者”,他是按神的意志颁布这一法典,并一再称颂自己的丰功伟绩。结语部分告诫后继的国王必须遵守这部法典,不得曲解、变更或废除,否则,一切灾祸将降临其身。法典本文涉及当时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陈述次序大致是:1~5条司法方面的犯罪;6~25条,财产方面的犯罪;26~59条,土地、房屋和损害赔偿;60~126条,果园经营、商业、借贷和寄存等;127~194条,婚姻、家庭、家庭财产、继承和收养;195~214条,殴打致伤致死;215~240条,关于医生、理发师、建筑师、造船工和船员等规定;241~267条,耕牛租赁、耕者和牧者的雇佣;268~277条,动物、船和车辆租赁、工匠雇佣等;278~282条,奴隶买卖等。这部法典维护君主专制制度、奴隶制度和自由人内部的不平等地位;保留土地国有和公社所有制;有较多关于商品交换和保护动产私有权的规定;肯定全权自由人之间的同态复仇原则,等等。法典中也有很多遗漏,例如,对两河流域至关重要的水利灌溉问题就没有规定;并且法典条文不是抽象的规范,而只是一些具体案件的解决办法,是一部司法判例的汇编。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