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兰常识学派是什么?

苏格兰常识学派是什么?,第1张

苏格兰常识学派是什么?

[拼音]:Sugelan changshi xuepai

[外文]:Scottish school of common sense

18世纪后半期到19世纪初英国的主要哲学流派之一。它反对G.巴克莱的唯心主义和D.休谟的怀疑论,坚持外部世界和心灵的真实存在,认为这是人心的构造所产生的共同信念,是人类的常识。最主要的代表人物是苏格兰哲学家T.里德(1710~1796)和D.斯图尔特 (1753~1828)。属于这一派的哲学家有 G.坎贝尔、A.弗格森、J.贝蒂和T.布朗等。

常识学派的创始人里德认为,巴克莱和休谟的错误根源于R.笛卡尔和J.洛克的“观念理论”。这种理论把心中的观念当作知识的唯一直接的对象,同时又宣称观念能把它代表的对象告诉人们,从而陷入自相矛盾的困境。巴克莱和休谟为了克服这个矛盾,最终必然要否定心灵外任何事物的存在以至否定心灵自身的存在,把观念看成本质上敌视任何其他存在的东西。在里德看来,否定外部世界的存在和心灵的存在是完全违背人类的常识的,然而要驳倒它必须推翻它由之出发的前提。为此他论证说,所谓观念是知识的唯一对象,只是一个未经证实的假设,事实上我们不是首先获得互不关联的观念,然后再作出关于它们关系的判断;自然界不是在分离中展现这些因素的,因此知识最初的材料和单位是判断,不是观念,简单观念是分解判断的结果;表示某种关系的判断总是伴同着感觉,感觉既向我们“提示”它和心灵的关系,也向我们“提示”它和外物的关系,因此心灵和外部世界都是真实存在的。里德解释说,所谓“提示”并非经验中习惯的结果,而是人心的一种能力,是人心固有的结构的产物;我们的许多概念和信念原理都由“提示”而来,感觉、概念和信念的复合形成知觉,知觉是由感觉通过“提示”而产生的;如果说感觉只是心灵的行为,它不以外物为对象,那么知觉则是认识的行动,它以外物作为自己的对象。里德认为感觉“提示”的信念原理之所以被认为是自明的,倒不是由于它们为人们普遍同意,而是因为人的本性的构造导致我们相信它们。里德把这些信念称为“常识原理”,例如心灵外事物的存在,自己心灵外其他心灵的存在,人有经历时间的人格的同一性,每一事件都有其原因等等,都是有教养的人和没有教养的人同样直觉地或本能地相信的常识。谁要是否定或怀疑它们,势必陷入荒谬之中。它们是一切推理和全部科学的基础。

里德的学生和信徒斯图尔特确立和巩固了苏格兰常识学派的权威地位。他觉得里德使用“常识”一词容易引起误解,认为哲学问题可以由流行的意见来决定,所以他用“人类信念的基本规律或人类理性的原始因素”代替“常识”的提法。他认为人类信念的基本规律不是结论的依据,而是联结推理链条中各个环节的纽带。它们象数学公理那样支配人们的思想,必然为人类所默认。主要活动于19世纪初的布朗不是正统的常识学派哲学家,他竭力想把常识哲学和休谟哲学调和起来。布朗的因果观很接近休谟,认为原因是每一变动的永远相同的直接先行者,但同时又认为存在相同的原因产生相同的结果这样直观的或本能的信念,企图以此避免得出休谟的怀疑主义结论。

常识哲学在19世纪初传入法国,70年代以前在法国一直占有重要地位。这一时期它在美国也有广泛的影响。德国的I.康德对常识哲学持反对态度,但美国的 W.汉密尔顿(1788~1856)在19世纪中却试图把常识哲学和康德哲学中的某些成分结合起来。随着J.S.密尔哲学在英国的广为流传,从60年代开始常识哲学逐渐衰落,到19世纪末已不大为人注意。可是它对个别思想家,例如美国的C.S.皮尔士和英国分析哲学的创始人G.E.摩尔,仍然有一定的影响。摩尔的哲学,特别是他的著名论文《为常识辩护》,重新引起了人们对里德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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