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ongguo yangyangshi
[外文]:history of sheep husbandry in China
中国自古就把不同属的绵羊(Ovis aries)和山羊(Capra hircus)统称为羊,其驯化和饲养的历史可能比牛悠久。绵羊和山羊对生态环境的适应性不同,二者发展的历史有所差异,但自古以来它们都是肉食和毛皮的重要资源,是草原各族人民衣食的主要来源。
中国羊种的驯化和演进
根据中国古文化遗址的考古发掘,羊的驯化一般晚于猪;但北方草原地区的考古发掘材料,却以牛羊最多。在殷墟发现绵羊头骨,因而有殷羊(Ovis shangi)的命名;但实际绵羊驯化的时间远比殷代早得多。一般认为在波斯和中东广大地区,绵羊和山羊早在公元前5500年已进入驯化阶段,在中国也不会晚于这个时期。
甲骨文中有羊字,没有绵羊、山羊的区分。直到春秋时期前后,绵羊和山羊在文字上才有所区别,而历代训诂学者又各有不同的解释。《尔雅》郭璞注指出,羊指绵羊,夏羊才指山羊。
绵羊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当以古代蒙古羊、肥尾羊、藏羊和湖羊对近代绵羊品种的形成关系较大。蒙古羊在秦汉时代也称白羊,主要在塞外草原上游牧。2000多年来,因民族之间的战争和草原部族的南迁而大批进入长城以南,因此北方农村早已成为蒙古羊的主要扩散地。经过它与华北及西北边远牧区的羊群杂交,中国现有的各地绵羊品种,除青藏高原及西南地区的藏羊外,几乎都与蒙古羊有关。古代大尾羊包括今肥尾羊和肥臀羊两类,原产于西域包括今新疆等地,大多在唐、宋时代来到黄河中下游流域,曾以贡品输入。《宋史·回鹘传》就载明回鹘(回纥)和龟兹的贡物中有大肥羊。宋《太平御览》和明叶盛《水东日记》都称西北牧民有从大尾羊尾内割脂肪的习惯。《本草纲目》说哈密和大食的大尾羊尾重达5~10千克,要用车运送。同羊和大尾寒羊是肥尾羊的代表。同羊形成于唐代以后。陕西同州自唐以迄明末长期存在的沙苑监,不仅以养马驰名,也是为皇室供应绵羊的主要场所;在此培育的绵羊肉质肥美,同羊因而得名。至于大尾寒羊,可视为北宋时代同羊东移中原地区发展起来的另一品种。关于湖羊的形成,根据近年南京地区出土的文物证据,其历史可追溯到东晋时代。这与北方战乱古代人口两次大迁徙到江南有关,是适应江南环境而形成的品种。宋嘉泰元年(1201)谈钥撰写的《嘉泰吴兴志》载:“今乡土间有无角斑黑而高大者,曰湖羊。”但清代的《湖州府志》则改称它为胡羊,并说因在枯草期间可用干桑叶喂饲,又有桑叶羊之称。
山羊自古遍于南方,是南方的主要羊种,北方草原上也有分布。其适应性很强。除利用其肉、乳、皮毛外,汉代以后还曾出现供人乘坐的羊车。山羊有时也供儿童骑用,与绵羊一起放牧时,还常被用作“带群羊”。在岭南地区,传说秦始皇派去的南粤王尉佗,以五色羊作为瑞祥的标志。今云南一带,也是古代产山羊较多的地方。唐清泰二年(935),吴越人曾向日本送去山羊,到18世纪山羊在日本仍被当作珍贵吉祥之物。乳用山羊在南宋时代已见于杭州,宋《清波杂志》中有记载。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所说的英州乳羊,则是产于广东的一种肉用山羊,《本草纲目》更把它当作滋补的肉类。
古代养羊概况
自古养羊以成群放牧为主。牧羊与牧牛的方法相似,凡水草肥美的地方都是养羊的良好环境。古代养羊情况和传袭下来的养羊经验主要如下述。
牧羊与剪毛春秋时代陶朱公和猗顿都牧过羊。汉武帝时卜式牧羊尤为闻名。据《史记·平准书》和《前汉书》记载,卜式是河南人,与弟分家后,只取羊百余只,入山放牧十余年而致富。汉武帝派他在上林苑牧羊,年余就见成效。迄今流传的《卜式养羊法》,是否为他所著,尚难证实;但北魏《齐民要术》中的养羊篇,总结了魏、晋以前民间流传的牧羊经验,其中也包括卜式的经验,迄今仍不失为养羊的古代文献。
关于牧羊的饲养管理,据近年在青海都兰县的考古发掘材料证明,先秦文化遗址中有外围篱笆的较大羊圈,说明当时的牧区环境已有一定设施。《齐民要术》则对牧羊人的性格条件、牧羊时羊群起居的时间、住房离水源的远近、驱赶的快慢、出牧的迟早以及羊圈的建筑、管理和饲料的贮备等,都做了详细阐述,说明饲养管理措施已甚周到。该书对剪毛法也有叙述,指出剪毛的时期和次数决定于季节,有春毛、伏毛和秋毛的区别等。
肥育古代供祭祀和宴会用的羊牲,一般都经过催肥,称为“栈羊”。唐代以后,由于皇室和往来使臣的肉食需要,对栈羊非常重视。《唐六典》为此定有制度:凡从羊牧选送到京的羊,即行舍饲肥育;一人饲养20只,每只定量供给饲料,屠宰有日期限制;并规定有孕母畜不准宰杀等。仅据北宋大中祥符三年(1010)诏书所示,牛羊司每年栈羊头数达33000只,尚未包括民间羊肉的消费数量。
选种和繁殖《齐民要术》总结的前人选种经验为:常留腊月、正月生羔为种者为上,十一月、二月生者次之,羝(公羊)无角者更佳;羊羔生后60日皆能自活,可不必哺乳,产乳多的母羊堪为种者留作种用。明代《陶朱公致富奇书》指出,配种需选适当时期,哺乳期不宜配种。对配偶比例,《沈氏农书》认为以一雄十雌为宜,《豳风广义》则说:西北地区,一只公绵羊可配10~20只母绵羊,在非配种的春季可改为50~60只,是以公羊带群放牧配种的。由于秋羔多不良,古代蒙古牧羊者已知在春夏季以毡片裹羝羊之腹,防止交配。
养羊积肥《周礼·地官》指出,牛、羊粪可用以提高土壤肥力。《沈氏农书》记述明代嘉兴、湖州地区养羊除收取羊毛、羔羊外,还可多得羊粪肥田。徐光启《农政全书》中指出羊圈设在鱼塘边,羊粪每早扫入塘中,可兼收养羊与养鱼之利。清《马首农言》还记载清代北方农村秋收后“夜圈羊于田中,谓之圈粪”的养羊积肥法。
牧羊场的组织制度
隶属国家组织的牧羊场,古称“羊牧”,其中有的是独立设置,也有与马牛分群管理的综合经营。例如汉景帝时代的马苑,号称养马30万,实则也包括许多牛羊。魏、晋时羊牧属于太仆寺,北朝在寺下再设司羊署,主管养羊行政,并分设特羊局和牸羊局。隋代统一全国后,组成牛羊署。唐代改成典牧署,掌管陇右牧监送来的牛羊,以及群牧所的羊犊。《唐律》规定以620只羊为一群(不包括羊羔),每群设一牧长和几名“牧子”,15牧长由尉一人率领,另规定孳生课羔的制度和奖罚的办法。宋以后典牧署改称牛羊司,属光禄寺管辖,并改羊牧为羊务,另有一套制度。明代宫廷所需的羊,除由各省派拨外,也由上林苑饲养繁殖。永乐以后在北京市郊各县的上林苑,其规模不亚于秦、汉,同时兼养其他畜群,也是一个皇家狩猎场。清代的羊场主要集中在两处:一在察哈尔锡林郭勒盟,专供皇室取用,牧羊约21万只;另一在伊犁地区,归地方军政当局主办,称伊犁羊场,全盛时期牧羊曾达14万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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