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kongzhong jiaotong guanzhi
[外文]:air traffic control
利用技术手段对飞行活动进行监视和控制,以保证安全和有秩序的飞行。按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规定,空中交通管制的主要任务是:防止飞机在空中相撞;防止机场区域内飞机同障碍物相撞;保证空中交通通畅和飞行秩序。空中交通管制是在国家空中管制的原则下实施的。
管制空域的划分根据统一划定的飞行航线(空域),为实施空中交通管制的需要,在飞行航线的空间划定不同形式的管制空域,并在地面配置必要的导航设施。管制空域的主要形式有:
(1)航路:航路是可航行空域中的标志性通道,它连接航空港(导航设施)与空中交通管制交点,通常在飞行频繁的大城市之间划设。航路以连接地面导航设施之间的连线为中心线,有上限高度和下限高度,其宽度通常为距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航线飞行的飞机都要在航路内飞行并接受管制。
(2)空中走廊:在飞行条件受限制、飞行极其频繁或机场密集的地区,为了保证空中交通的安全和飞行秩序而划设空中走廊,宽度一般为8~10公里。飞机在走廊内飞行必须保持规定的航向和高度,严格遵从管制员的指挥。
(3)管制区:为确定各空中交通管制中心管辖的范围,将航路通过的空域又划分为管制区,凡在一个管制区内的航路飞行的飞机,必须服从这一区域空中交通管制中心的管制。管制区的下限高度通常要高于地面200米。
(4)航站管制区:通常是以机场为中心、半径50~100公里范围的空域,但不包括机场管制塔台所管的范围。
(5)塔台管制区:通常是以机场为中心、半径 9公里左右由地面向上延伸的圆柱形空间。
(6)等待空域:因为机场起降航线拥挤或天气原因,飞机不能立即着陆时,一些机场都划有等待空域。它通常设在全向信标台附近,飞机可在这个空域的指定高度上绕圈飞行,等待批准着陆。着陆的顺序是最低层飞机先着陆,其他飞机按次序逐层下降等待。
管制设备现代的空中交通管制所用的电子设备有:
(1)导航设备:包括非定向信标、甚高频全向信标(见伏尔导航系统)、指点信标、双曲线导航系统(见罗兰C导航系统)、测距设备、仪表着陆系统(见无线电控制着陆)以及其他各种类型的导航设备。这些设备为航路提供标志,为飞机提供方位、距离、位置、高度等信息。
(2)雷达:有航路监视雷达、二次监视雷达(空中交通管制雷达信标系统)、机场场面监视雷达、精密进场雷达等。
(3)各种通信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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