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Wang Anshi
中国北宋时期政治家、哲学家和文学家。字介甫,也称临川先生、荆公。江西临川人,庆历二年(1042)进士,曾任签书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提点江东刑狱。长期的地方官吏生活,使他对北宋中央集权制度和土地兼并带来的社会弊病有较深的了解,产生了变法思想。嘉祐三年(1058),他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提出,“视时势之可否,而因人情之患苦,变更天下之弊法,以趋先王之意”的改革主张,但未被采纳。宋神宗继位后,于熙宁二年(1069)擢王安石为参知政事,越年,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主持变法。史称“熙宁变法”。这是中国封建社会规模最大的一次社会改革运动。王安石在神宗朝曾两度为相。死后封舒国公,后改封荆国公,谥文。
王安石博学多闻,著有《易解》、《淮南杂说》、《洪范传》、《周礼新义》、《论语解》、《孟子解》、《字说》、《老子注》、《楞严经疏解》及《临川集》等。其著作大多散佚,现仅存《临川集》 100卷、《周礼新义》辑本、《周官新义》以及保存在彭耜编《道德真经集注》等著作中的《老子注》残篇。
北宋时,封建统治者利用所谓祥瑞粉饰太平,掩盖社会矛盾,反对变革。王安石有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流俗不足恤的思想,他指出灾异或祥瑞乃是自然事物的反常现象,“天”没有意志、没有情感,因而也不能对人的善恶行为作出相应的反应:“天之为物也,可谓无作好,无作恶,无偏无党,无反无侧”。他强调天人的区别,为人的活动争取地位。王安石上述观点以“元气一元论”为理论基础。他认为:天地的运行“咸法于道”,而“道”以“元气”为“本体”,天地运行是不以人的意志、情感而转移的客观物质演化过程,这过程不受人的意志、情感的影响。王安石还通过解释《洪范》,提出水、火、木、金、土五行是构成万物的五种物质元素,五行的变化推动了天地万物的变化,五行有耦,而耦中又有耦,由此推动万物的无穷变化。万物运动变化之根据在于“元气”内部存在着阴阳。阴阳既相“贼”又相“配”,二者的对立统一是宇宙发展的根本规律。王安石反对天人感应说,也反对不顾客观规律行事的观点。他主张人的活动要“顺天而效之”,即以对天道的认识为基础;认识必须在“观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的“外求”活动中才能“有得”。他据此认为人的知识是在后天经验和学习中形成的。王安石对认识的这种理解,具有明显的唯物主义反映论倾向。但他认为这是仅就“世人”的认识而言,至于少数所谓“圣人”的认识,即“圣智”,却是“性之所固有,而神之所自生”。
王安石的哲学,表现出鲜明的经世致用性质。他从“天道尚变”,人应“顺天而效之”的观点,引伸出“天下事物之变,相代乎吾之前”,“必度其变”,对法度政令也应“时有损益”的思想。王安石的变法思想成为宋代对现实政治、经济生活影响最大的思想体系之一。
王安石的哲学思想在中国思想史上产生过一定的影响。南宋学者王应麟说:“至《三经义》行,视汉儒之学若土梗”。它对结束汉儒的“章句传注”之学,起了重要的作用。(见彩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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