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renmin minzhu zhuanzheng
[外文]:people’s democratic dictatorship
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它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对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一种国家制度。
毛泽东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的一般原理运用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在他的著作中,特别是在《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一文中,对于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形式、性质、任务,参预国家政治生活的各个阶级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以及人民民主专政的前途等一系列重要问题,作了深刻的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中国共产党在总结中国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建设的丰富经验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发展和丰富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
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打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后,为了进一步地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建立与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采取什么形式,应当根据各个国家的历史条件和具体情况来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前,中国是一个经济不发达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见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统治、压迫和残酷地剥削中国广大人民的是帝国主义、官僚资产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它们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对象。中国无产阶级是最革命的阶级,但是人数较少,占中国人口80%的农民是无产阶级最可靠的同盟军。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不足(见民族资本),属于中小资本,它一方面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有许多的联系,另一方面又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存在着矛盾,这种情况决定了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面性,他们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参加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国社会的历史条件和具体情况,决定了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而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所要建立的国家政权,只能是人民民主专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夕,毛泽东说:“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369页)。在社会主义改造阶段,中国存在两种联盟:一种是工人阶级和农民的联盟,它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一种是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这时,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仍然具有两面性,既有剥削无产阶级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中国共产党对其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本来是对抗性的,但可以转化为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的矛盾。为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民族资产阶级仍然可以参预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和国家的政治生活。在社会主义改造阶段,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对象主要是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的残余和其他敌视、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反动势力。
在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基本胜利,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全面开展的新的历史时期,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有了新的变化。由于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专政的范围更加缩小,享受民主权利的人民的范围更加扩大,原先的民族资产阶级的成员不再作为阶级的代表,而是作为人民的一员参加国家的政治生活。随着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民主获得了进一步发展,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进一步得到了巩固和完善。
人民民主专政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它执行无产阶级专政的职能和担负着与无产阶级专政相同的任务。在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改造基本完成(见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 ,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国内的主要矛盾,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便成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的中心任务。但是,由于剥削阶级的残余分子和其他反对和破坏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还存在,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而且这种斗争往往同国际阶级斗争密切联系着,因此,国家的镇压职能仍然不能削弱。
- 参考书目
- 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66。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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