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onglizhuyi
[外文]:utilitarianism
以超阶级的功利作为人们行为标准的资产阶级哲学思想。18世纪末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J.边沁创立,对西方经济学研究曾产生过很大影响。
出发点和前提边沁之前,A.斯密在启蒙学派的“自然秩序”和“理性观念”的基础上,把人性归结为个人利己主义,认为个人追求一己利益,便会自然而然地促进全社会的利益。边沁在《道德和立法原理导论》(1789)一书中进一步阐明功利原理,并把它应用于法学、政治学、经济学、伦理学之中,并以此作为判断一切行为和立法措施的准则。
边沁的功利原理有两个出发点和前提:
(1)功利原理或最大幸福原理;
(2)自利选择原理。关于功利原理,边沁认为,人们一切行为的准则取决于是增进幸福抑或减少幸福的倾向。不仅私人行为受这一原理支配,政府的一切措施也要据此行事。按照边沁的看法,社会是由各个人构成的团体,其中每个人可以看作是组成社会的一分子。社会全体的幸福是由组成此社会的个人的幸福的总和。社会的幸福是以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来衡量的。如果增加社会的利益即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的倾向比减少的倾向大,这就适合于功利原理。边沁把功利原理应用于经济学,各种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恰当与否以功利原理作为权衡标准。
所谓自利选择原理,按边沁的说法是:什么是快乐、什么是痛苦,每个人自己知道最清楚,所以什么是幸福也是各个人所知道的。各个人在原则上是他自身幸福的最好判断者。同时,各个人追求一己的最大幸福,是具有理性的一切人的目的。在人类社会生活中,自利的选择占着支配地位。当人们进行各种活动的时候,凡是对自己的最大幸福能有最高的贡献,不管对自己以外的全体幸福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他都会全力追求,这是人性的一种必然倾向。
自由放任主义边沁以所谓功利原理和自利选择原理为依据,在经济方面鼓吹自由放任主义。他认为,在经济活动中应以个人的活动自由为原则,国家应为之事,只限于保护个人活动的自由和保护私有财产的安全,除此之外,不应作任何干涉。按照边沁的解释,在经济上实行自由放任,生产上将会得到最大量,分配上将越趋于平等,从而使幸福也达到最大量。如果安全与平等不能两立,就必须放弃平等,而维护私有财产的安全。
影响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深深影响当时和以后英国及欧洲大陆上许多经济学家如J.-B.萨伊、D.李嘉图、J.密尔、J.S.密尔、A.L.C.德斯蒂·德·特拉西 (1754~1836)、W.S.杰文斯、A.C.庇古等。
J.S.密尔从小受到边沁功利主义的熏陶,始终坚信“幸福”是人类一切行为的规则和标准,并且是人生的目的。但在他生活的年代,阶级矛盾比边沁时代尖锐化了,他同情无产阶级的悲惨境遇,因而对功利主义作了新的解释,认为人生的目的应脱出图谋一己幸福的范围,而去关心他人的幸福和人类状况的改善,也就是从“自利”转变为“自己牺牲”。他晚年写的《功利主义》(1861)认为人类有为别人的福利而牺牲自己的最大福利的能力,如果是不能增加幸福总量、或没有增加幸福总量的倾向的牺牲,不过是白费。他强调功利主义在行为上的标准的幸福,并非行为者一己的幸福,而是与此有关系的一切人的幸福。当你待人就象你期待他人待你一样和爱你的邻人就象爱你自己一样,那么,功利主义的道德观就达到理想完成的地步。他幻想通过某些改良主义措施,来调和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
19世纪70年代西方经济学中出现的边际效用学派仍以边沁功利主义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英国边际效用学派代表杰文斯认为经济学的目的是求以最小痛苦的代价来购买快乐,而使幸福增至最高度;要求对快乐和痛苦进行计算,因而把经济学叫作“快乐与痛苦的微积分学”。
在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后,功利主义在西方经济学中仍然发生影响。由英国庇古奠定的福利经济学,就认为一个人的福利是他所感到的满足的总和,社会福利则是各个人的福利的总和,各个人总是力图使自己的满足成为最大量。
参考文章
- 有益品理论与功利主义经济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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