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类实行联合考试招生
2022年我省高职单招按专业划分为不同的考试类,实行院校联合考试招生。各牵头院校负责本考试类的报考缴费、命题、组考、评卷、成绩发布和录取等工作,相关招生院校共同参与实施,考试成绩供本类别所有招生院校录取使用。各考试类牵头院校由本考试类全体高校推选产生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各考试类所涵盖的具体专业由牵头院校确定。
(二)考试内容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每科150分,满分300分,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职业技能考试满分450分,可采取笔试、面试、实际 *** 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考核。以上考试内容,涉及面试或实际 *** 作的,专家小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并且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半年以上,确保公平公正、有据可查。
具体考试内容按考生类别分为以下两类:
1.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以下简称“统考考生”),文化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中语文、数学科目的成绩折算替代。没有语文、数学科目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如未参加,则文化考试成绩为零。语文、数学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替代(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职业技能考试由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基础考试部分满分100分,由牵头院校根据各考试类所含专业特点,从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7个科目中指定1科进行笔试。具有相应科目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考生,使用该科目学考成绩折算替代。没有相应科目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专业基础考试,如未参加,则专业基础考试部分成绩为零。职业适应性测试部分满分350分,由牵头院校负责命题并组织测试,报考艺术类专业且有全省艺术统考成绩的考生可直接使用相对应的专业成绩折算替代。
学考管理机构负责向各牵头院校提供有关考生的学考成绩,各科目成绩具体折算办法由各牵头院校确定。
2.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的考生(以下简称“对口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由牵头院校负责组织。“对口考生”均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具有2022年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且报考对口计划的,可以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总分390分)折算替代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450分);没有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应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其中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用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可采取笔试、面试、实际 *** 作考试等方式,鼓励实际 *** 作考试,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三)考试类的选择
统考考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中的任一考试类,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
对口考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也可报考对口计划,二者选择其一。如报考对口计划,只能报考本人高考报名时所选专业类相对应的考试类;如报考统考计划,可任选考试类报考,须与该类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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