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来说,这范成大是南宋最具特色的诗人,他在诗人中官居最高,而他所写的农家景致,却是最为地道,三家村中,四时俱兴,五色杂陈,用一句现代比较时髦的话,叫做“最接地气”。
昼出耘田夜绩麻,村庄儿女各当家。
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
这首《田园杂兴》是小学生必背的诗作之一,它描写了农村夏日生活中的一个场景;它以朴实的语言、细微的描绘,热情地赞颂了农民紧张繁忙的劳动生活。
茂盛成阴的桑树底下,那些“未解供耕织”孩童们学着大人的模样学着种瓜;诗人用清新的笔调,对农村初夏时的紧张劳动气氛,作了较为细腻的描写,诗中描写的儿童形象,天真纯朴,令人喜爱,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读来意趣横生。
范成大,字致能,号称石湖居士,平江吴县人,南宋诗人,进士出身,历秘书省正字,校书郞及国史院编修官等职,知处州。曾出使金国,使不辱命,后西入巴蜀,任四川制置使知成都府,及返临安,授礼部尚书,为资政殿学士,致仕后居苏州石湖,复又启用知福州,因病辞官返乡,于68岁时辞世,赠少师,被追封为崇国公,谥号文穆。
范成大是一位有壮心的诗人,更是孝宗皇帝非常倚重的朝廷重臣,他后来作到参知政事,这个职位相当于现在的副总理,是南宋诗人中官位最高的。
他的家境早期应该还是不错的,父亲范雩是秘书郎,掌管国家图书收藏和抄写的官员;但是,在他出生那年,正值“靖康之变”,四岁“平江屠城”,父母抱着逃难。家亡国破颠沛流离的惨状,肯定会给幼年的范成大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
他年少聪慧,据周必大撰写的范成大墓前《神道碑》記載,“公在怀抱,已识屏间字”,童年印象中的逃亡生涯,形成了他世界观的感性基础,那时很多人都是这样的,所以,从中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南宋的中前期那么一大批爱国诗人,
他父亲早亡,家道中落,虽贫寒然苦读不辍,他“十二遍读经史”,“十四能文词”,因为他家学渊源,他很早能够自己创作了,在1142年的时候,范成大不过是16岁,他就在应试做诗词歌赋的时候得到了好评。
但是,光好评有个毛线用啊,史书对此是语焉不详,只说他是“应试献赋颂,名列前茅”,其实就是应试虽然作得好,获得了有些人的称赞,但终究是没考上,落第后的他就在昆山的一个寺庙中苦读诗书,竟十年不出,直到28岁时方才出山,进京应试,一举考中进士。
入仕后的范成大因政绩不错,得以连连升迁,除了在后来担任尚书吏部员外郎的时候被人诬陷导致被贬官外,一路地顺风顺水,几乎没有受到什么大的挫折。
他一生最大的功绩,也是为后人称道的事迹,便是出使金国不辱使命,给一直被金人打压的南宋小朝廷挣了面子,并因此而获得了“宋代苏武”的美誉。
对此,有必要叙述一下当时的背景。
虽说南宋偏安一隅,但从骨子中依旧还是想恢复故地,只是军力不济,不敢擅行;及南宋最想有所作为的宋孝宗即位,立即启用主战派将领张浚入京,共商光复大计。
隆兴年间,宋孝宗不顾太上皇赵构和部分大臣的反对,发动了隆兴北伐,宋军不宣而战,在取得了几次小规模胜利之后,大败于宿州,史称“符离之败”。
在金军的强大压力面前,南宋与金签订了更加屈辱的“隆兴和议”,南宋虽然摆脱了称臣的不利地位,但在外交礼仪上仍然处于下风,宋孝宗仍然要起立接受金国国书,这令性格倔强的孝宗无法接受,一直试图改变旧的方式。
自古外交无小事,但如果这接受国书的礼仪已写在合约中,那双方就必须遵守,如果违反,那就是在“挑战”对方,其后果不仅会引发争端,甚至会导致战争。
要修订合约,就必须双方再行谈判,那就意味着宋孝宗会为违反规定承担责任,使他蒙受耻辱,处于被动地位;他不敢担此责任,他不想在全权证书中,声明他将改变接受全权证书礼仪的要求,就是说,他是想通过使者去口头传达这一意愿,而把他应该负起的责任,交由使者去完成。
这是一个很危险的差事,出使敌对方,还要提出不愿接受的条件,这是一种毁约的表示,很有可能重蹈汉苏武之覆辙,更严重地话,还会招致杀身之祸,因此,满朝堂口中一心为国,一心为君的的忠臣们对此皆钳口不言,谁都不愿接受个“烫手山芋”,冒着生命危险去出使金国。
此次出使并不在双方早已安排好的程序之列,在宋金外交史上,只有告丧或贺正旦、贺新主等等才遣使,突然遣泛使被视为挑衅,使者非杀即扣,凶多吉少,这样的事已经发生了不止一次。
所谓“泛使”就是负有专门使命的使节。更危险的,是国书中只写请归还陵寝地一事,而孝宗节外生枝地提出国书以外的要求,是严重违反外交礼仪的,古今都一样,在当时更犯金之大忌,那么这趟出使,几乎是必遭杀身之祸,至少是一扣多少年,有去无回。
此时,范成大达站了出来,他抱着为皇帝分忧的想法,义无反顾地接受了任务,并安排了可能永远不会回来的葬礼。
在去金国的途中,看到金人统治下的大宋故地,看到度日如年盼王师的大宋子民,感叹大好河山沦陷,他写下了其一生诗作中重要地组成部分《使金纪行》,共计有绝句七十二首,
这一组诗的主要内容,是描写沦陷区山河破碎的景象,中原人民遭受蹂躏、盼望光复的情形,凭吊古代爱国志士的遗迹,以表示自己誓死报国的决心。
组诗中佳作多多,如《青远店》、《州桥》等等,反映了北方人民的痛苦生活和他们的民族感情。南宋诗人描写中原的诗大多是出于想象,而范成大却亲临其境,所以感触格外深刻,描写格外真切,在当时的爱国主题诗歌中独树一帜。
平地孤城寇若林, 两公犹解障妖祲。
大梁襟带洪河险, 谁遣神州陆地沉?
这首诗题为《双庙》,是范成大路过南京时,去“双王庙”拜祭张巡和许远这两位唐时英烈时所作,需要说明的是,此南京非今天之南京,宋时以商丘为南京,亦即唐时的睢阳也。
双庙是为颂扬安史之乱时张巡、许远两人苦守孤城不屈而死而建的。范成大是以古讽今,由唐代张巡、许远守卫“平地孤城”的功绩,引出宋代中原陆沉的现实。
此诗表面上是在质问谁应该对失黄河天险负责,其实是在对朝廷放弃抵抗,屈膝求和的一种责难;也就是说,谁应该对本朝失土之责负责呢?这句反问,有力地表露出诗人的愤慨和强烈的爱国感情。
州桥南北是天街,父老年年等驾回。
忍泪失声询使者:几时真有六军来?
这首诗名为《州桥》,所要表示的意思就再明白不过了,诗人重踏大故都,看到沦陷后的汴京景象,心中感慨万千,于是,便通过对汴京父老急切地盼望宋王朝早日驱逐侵略者,收复失地的描写,表达了广大沦陷区的人民强烈的爱国感情,对宋王朝偏安一隅、不思统一流露出强烈的不满情绪,其感情何其浓烈!
范成大出使金国时年45岁,据《宋史•范成大传》中记载,“初进国书,词气慷慨,金君臣方倾听,成大忽奏曰:‘两朝既为叔侄,而受书礼未称,臣有疏。’搢笏出之。金主大骇,曰:‘此岂献书处耶?’左右以笏标起之,成大屹不动,必欲书达。既而归馆所,金主遣伴使宣旨取奏。成大之未起也,金庭纷然,太子欲杀成大,越王止之,竟得全节而归。”
这一大段就不翻译了,反正是范成大在金人的朝堂之上,大义凛然,冒着生命危险,完成使命;当范成大在馆所等着金主答复时,守卫小吏悄悄告诉他,有的大臣议论要扣留你,范成大于是作了一首七绝以作答:
万里孤臣致命秋,此身何止一沤浮!
提携汉节同生死,休问羝羊解乳不?
这里面引用了苏武的典故,当年苏武牧羊,匈奴言何时公差产仔就放你回去,范成大用此典,就是告诉金人说,我万里而来本就没打算活命,此身还不如一个小水泡那么轻。我与所持的汉节同生共死,你们就不要问公羊有没有奶可生了!
故而史书在其传后有赞语曰:“成大致书北庭,几于见杀,卒不辱命。……有古大臣风烈,孔子所谓‘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者欤?”
范成大返回朝廷以后,他把这一路的使金日记辑为《揽辔录》一卷,七十二首诗辑为《北征集》一卷,这足可以让当时和后世的人们由衷敬佩他的勇敢、镇定和自信。
公卿有党排宗泽,帷幄无人用岳飞。
遗老不应知此恨,亦逢汉节能沾衣。
这是陆游在读了《揽辔录》后所发之感叹,称它对女真国内的事情“皆究见本末,口讲手画,委曲周悉”,对书中倾注的爱国情怀尤为心领神会,称赞不已。
不过,范成大此行只是全节而归,并没有达到宋朝预期之目的,宋孝宗提出的改变接受国书礼仪和归还陵寝之地的要求,被金世宗断然拒绝,所以,范成大谦虚地说他这次是“许国无功浪著鞭”。
但是,范成大以国事为重,主动请缨,慷慨抗节,不畏强暴,在剑拔弩张的金廷猝发私书,临危不惧力争国体,这样的忠肝义胆,在当时就受到了敌对双方宋金朝野的一致赞扬,也留下了范成大一生最辉煌的政绩。
这以后的范成大“入为从官,出为牧守”,成为朝廷重臣、封疆大吏,历任静江知府,也就是今天的广西桂林,后来又在成都和建康等地行政长官;历任所至,兴利除弊,得到各地民众的肯定:“范石湖歴典名藩,所至礼贤下士,仁民爱物,去思遗爱,所在歌舞之。”而这其中最为人称道的是,他在成都的两年业绩。
范成大在成都时,政绩卓著。陆游在《范待制诗集序》中称:“及公之至也,定规模,信命令,弛利惠农,选将治兵,未数月,声震四境,岁复大登”,
历史学家一般是把范成大在蜀的政绩,大致分为蜀士归心、为民减负、整军经武、击强抚善、与民同乐五大方面,在他的治理下,蜀地大治,成为当时南宋政权税赋中央最多,无论从经济还是军事,都朝廷是最根本的保障。
新街如拭过鸣驺,芍药酴醾竞满头。
十里珠帘都卷上,少城风物似扬州。
将成都比作杭州和扬州,可见当时的成都是很富裕和稳定的。当他离开成都时,自发送行者人数非常多,“送客数百里不忍别”,“后公谢病吴门,往来者伺候谒舍,或经月,必一见乃去”,孝宗还亲自转告范成大:“蜀民思卿如慈亲。”
范成大晚年闲居故乡石湖,依旧情系巴蜀,他留恋巴蜀的山山水水,他深情地写道:“老来万事总萧然,犹忆西州暑雪边”,
淳熙时,范成大官至参知政事,算是副宰相了,却因与孝宗意见相左,两个月即去职。晚年隐居故乡石湖直至去世。
范成大学诗先是从江西派入手,后学习中晚唐诗,将唐诗、新乐府现实主义的精神都融为一体,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一种诗风,终于自成一家。
范成大的诗作除了上述所说的那《使金纪行》组诗外,退隐石湖的十年中,写了许多田园诗,其中最为著名的是他反映农村社会生活内容的作品。
《四时田园杂兴》,这是范成大田园诗的一个集合,总共有六十首,是范成大在经过长时间的乡村生活之后,创作出来的经典田园诗,题材广泛,风格平易浅显、清新妩媚,有着很高的文学成就。
说起田园诗鼻祖应该归于陶渊明,这个当没有问题,其实,陶诗中真正写田园的并不多,绝大部分是借田园而咏个人情怀,体现的是士大夫自抒隐逸情抒情诗,如后来的王维及孟浩然诗中的田园风光,都是作为诗人静谧心境的外化而出现的。
既然叫作田园诗,那么主角就应该是那些田园的主人,也就是在田园中劳作之人,内容当然应该是以农事为主。但是,在传统意义上,反映这样生活情景的诗歌是很少的,诗人目光所及虽是田园,但述说地却是内心感受,农事是处于陪衬之地位,即使是偶尔出现的樵夫或农人,他们也往往被赋予隐士的性格。
也只有范成大,才将农村农家家事农人作为创作的主要内容,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范成大才是中国诗歌史上真正的田园诗人,也可能是唯一。
《四时田园杂兴》是组诗,共有六十首七言绝句,每十二首为一组,分咏春日、晚春、夏日、秋日和冬日的田园生活。全面、真切地描写了农村生活的各种细节,成功地反映农家生活。
范成大的田园诗之所以能取得这样高的成就,其实与他本人对百姓生活的关心离不开,因为出生贫寒,又曾经担任过很多年的地方官,对于周边百姓的风土人情都很是了解,因此,在诗的字里行间,都可以发现百姓生活的喜怒哀乐。
梅子金黄杏子肥,麦花雪白菜花稀。
日长篱落无人过,惟有蜻蜓蛱蝶飞。
这两句诗简单的通过“梅子黄”“杏子肥”“麦花白”“菜花稀”这些一向表现了江南乡村里面初夏时节的风光,其中花果俱全,形色兼备,可以说是别具风味。
读此诗你会感觉到,在农民早出晚归的繁忙生活中,洋溢着一种恬静,田园之中,只有蜻蜓蝴蝶飞来飞去,以这样以动衬静的方式来表现那个时节农民的生活方式。
除此之外,他还面对现实,写有许多反映民生疾苦的诗,继承了唐代杜甫及元、白、张、王新题乐府的传统,且以写法新颖生动而别具一格,如《后催租行》中借老农之口说:
去年衣尽到家口,大女临歧两分手。
今年次女已行媒,亦复驱将换千斗。
室中更有第三女,明年不怕催租苦!
此诗客观叙写了一位老农一家的遭遇,揭示出地方官吏不顾百姓死活。"卖衣得钱都纳却"至结尾写农民交纳租赋的惨境,农民已是赤贫,无衣可卖,只能卖女,且卖过大女,又卖次女,还准备卖第三女,处境的悲惨无以复加。
秋霖成涝,田地荒废,食不果腹,老农确实无法交米纳租。但官府还是催租,农夫表面上的自我宽慰,其实是更将老农内心的凄苦、绝望描写得撼人心魄,诗句语气冷隽,透着一种的黑色幽默。
这也是一种绝望的幽默,老百姓被搜刮到这种程度,还有什么活法不成?这让我不禁想起了叶圣陶的小说《多收了三五斗》,对于悲苦的农民来说,就算丰收了又如何?这老农明年有第三女可卖,可还有后年,还有以后的N年呢?
孔子云:苛政猛于虎!而千百年来无数文学家用文学形象诠释的这种现象,在范成大笔下,以另一种形式得以提示,其批判现实的力度几同白居易的《卖炭翁》比肩。
范成大的文赋在当时也享有盛名。词作情长意深,前期作品与秦观相近,后期作品则近于苏轼。杨万里《石湖居士诗集序》说:“大篇决流,短章敛芒;缛而不酿,缩而不僒。清新妩媚,奄有鲍谢;奔逸隽伟,穷追太白。求其支字之陈陈,一唱之呜呜,不可得世。”
范成大与尤袤、杨万里、陆游齐名,号称“中兴四大诗人”,他的作品在当时即有显著影响,到清初则影响尤大,有“家剑南而户石湖”之说,“剑南”指陆游《剑南诗稿》。
值得一提的是,他的还是一位书法家,这拜其家学渊源,他的母亲是北宋四大书家之一蔡襄的孙女,言传身教,所以,这范成大的书家功底也自是了得。
范成大的书法清新俊秀,典雅俊润,只可惜,他为诗名所掩,书名不彰。明人陶宗仪《书史会要》谓范成大“字宗黄庭坚、米芾,虽韵胜不逮,而遒劲可观”。
明人王世贞在《弇州山人稿》中也曾说:范成大“归隐石湖时作即诗。无论竹枝、鹧鸪、家言,已曲尽吴中农囿故事矣!书法出入眉山、豫章,间有米颠笔,圆熟遒丽,生意郁然,真是二绝。”
“琼树世尘外,神山云海中。梦魂宁复接,恸哭向西风。”范成大的一生,经历丰富又很是传奇,他无论是为官执政,还是诗词歌赋,抑或是书法,都有很深厚的造诣,他生长在动荡混乱的南宋年间,面对当时混乱的朝政,他能够保持本心,不屈从于权贵,品德高尚。
他心中随时关心的是民生,他正如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所说的那样,“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一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高士,无论他所处何地,官居何职,他都竭尽所能造福百姓,因此得到了百姓的爱戴,同时他大量的诗歌创作,也为后人留下了很多宝贵的精神财富。
新筑场泥镜面平,家家打稻趁霜晴。
笑歌声里轻雷动,一夜连枷响到明。
这是范成大的一首小诗,当年下乡当知青时,曾打过这连枷,记得当时虽然月光皎洁,但四周还是点燃了很多松明火把,那一排十几人对打,你上我下,啪啪之声在山谷中彻响。
劳作间隙,听着浅浅低低汇合起地蛙声合唱,孤独而悠远,于是,便想起了这首诗,可惜地是,当时只记得这最后一句,努力想也想不起全诗,当时亦无处查询,还是很多年之后,才读得全诗并马上背下。
所以,这首小诗给我的印象特别地深刻,权记于此,以纪念当日之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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