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闪是近年来比较流行的一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要是指一群通过各种渠道联系但在生活中互不认识的人,在特定的地点和特定的时间聚集后,在同一时间做出令人意想不到的“行为”,然后迅速分散。
快闪是“快闪影片”或“快闪行动”的简称,是近年来在国际上流行的一种嬉皮行为,快闪可视为一种短暂的行为艺术,这种行为艺术最先由美国人发明。
快闪活动必须要遵循多个规定。1.所有快闪,必须遵守当地法规和注意安全;2.快闪的“时间、地点、言行”等命令必须明确;3.快闪发生的事情,要简单易记、任何参加的人均可实施。
快闪的起源
快闪是英文FlashMob的中文翻译,它最早起源于周星驰导演的著名电影《整蛊专家》和《少林足球》的搞笑片段中,国外第一次快闪行动是在2003年5月美国纽约的曼哈顿。人们仅仅知道它最初的组织者名叫比尔(Bill),他自诩是一名“社会工作者”。比尔为组织活动专门成立了一个叫“Mob Project(快闪计划)”小组。“快闪计划”自身有着鲜明的特点,参加者应当了解一些人已接受了邀请。没有网站会对活动提供专门的信息,更不会在任何当地报纸上发布任何广告。他们只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相互进行邀请,同为虚拟世界的朋友,几乎没有人在现实生活中会相互熟知。
比尔通过互联网和其他形式召集了余人表演的一场活动,在这次活动刚开始时,他们迅速结节在纽约时代广场的玩具反斗城中,朝拜一条机械恐龙,5分钟后众人突然迅速离去,快闪因此而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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