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提到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领导人会议于11月15日举行。东盟十国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15个国家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的签署是地区国家以实际行动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重要一步。对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稳定全球经济具有标志性意义。
协议成员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包括15个缔约方,包括10个东盟国家、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中国正在加快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2021年2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已就协议涉及的701项约束性义务中的85%做好了履行协议的准备,并对下一步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做出了部署。
根据会议内容,有关部门将加快协定生效的国内对接准备工作。已完成对协议的司法审查和货物贸易关税减让承诺表转换方案的制定。实施累积原产地规则的技术准备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协定涉及的701项约束性义务中的85%已做好实施准备。
Rcep由东盟十国发起,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以及邀请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
第三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领导人会议4日在泰国曼谷举行。会后,与会领导人发表联合声明,宣布15个RCEP15成员国将结束所有文本谈判和几乎所有市场准入谈判,并将努力确保明年签署该协定。
声明说,在当今迅速变化的全球环境中,RCEP谈判的完成将表明成员国共同建设跨区域和开放的贸易和投资环境的承诺。RCEP将极大地促进该地区的未来发展,为全球经济做出积极贡献,并成为多边贸易体系的强大支柱。
扩展信息:
RCEP是一个全面的协议。它涵盖了20个章节,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等市场准入,以及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和政府采购等大量规则。可以说,该协定涵盖了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的方方面面。
RCEP是一个现代的协议。它采用区域原产地积累规则,支持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的发展;采用新技术促进海关便利化,推动新型跨境物流发展;采用负面清单做出投资准入承诺,大大提高了投资政策的透明度;该协议还纳入了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和电子商务章节,以满足数字经济时代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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