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是一种基于高度信任,伙伴成员间共享竞争优势和利益的长期性、战略性的协同发展关系。
所谓战略合作伙伴指能够通过合资合作或其他方式,能够给企业带来资金、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提升企业技术进步的核心竞争力和拓展国内外市场的能力,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国内外先进企业。
中国的“伙伴关系”定位
中国一直沿用“伙伴关系”定位双边关系。其名称主要分为:伙伴关系、全面伙伴关系、合作伙伴关系、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战略伙伴关系、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等。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王巧荣表示,上述关系之间的差异并没有明确定义。
战略伙伴关系指在双边或多边国际事务中,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全面伙伴关系涉及伙伴国间共同关心的所有问题。
战略合作、战略协作、战略互惠关系的区别为:合作内容不同、范围不同、性质不同。
一、合作内容不同
1、战略合作:战略合作以各自的利益最大化为主,但不一定是整体的利益最大化。
2、战略协作:战略协作不仅两国之间有普通合作,还涉及军事等核心领域的合作。
3、战略互惠关系:战略互惠关系是指在双方经济、文化、体育、卫生、科教等各个领域中双方都给予对方一定的优惠政策,以利于一方在另一方国内享受更好的优惠国待遇。
二、范围不同
1、战略合作:战略合作只是一个简单的在部分区域合作的协定。
2、战略协作:战略协作的合作范围是两国政府。
3、战略互惠关系:战略互惠关系的合作范围是两国政府。
三、性质不同
1、战略合作:战略合作是对相互利益群体关系的非专业术语。
2、战略协作:战略协作是中国对外所有伙伴关系中的最高层级外交术语。
3、战略互惠关系:战略互惠关系是外交上的专门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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