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需要与对方车辆和对方保险公司商讨赔偿事宜。即使对方全责,对方也不会马上全额赔偿。因为交通事故涉及保险公司,对方有权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
交通事故赔偿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内容,涉及到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项目还涉及财产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失包括财产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车辆应立即向保险和交警报案。保险公司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会根据双方的责任进行保险理赔。如果对方车辆同时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往往由保险公司支付。但目前大多数商业保险并不赔偿间接财产损失。
如果保险公司赔偿后仍然不能满足对方的赔偿需求,那么对方需要支付保险的其余部分。
但当事人对保险公司和对方的赔偿金额不满意,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我们需要提供我们实际财产损失的证据,以及人身伤害后的实际医疗费用。如果涉及伤残赔偿和误工费,就要申请司法鉴定进行详细鉴定。
相关法律法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单位人员和被保险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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