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对整个教育活动起领导组织作用的教学规律。
这表现在教师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的目的,规定教学的内容和要求,确定适当的教学进程,选择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最终对教学的效果和质量进行检验。教师在教学中起主导作用,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必要性。
教师“闻道”在先,而且受过专门的教育训练,能够把握教学的方向、内容和方法等;而学生正处在发展成长时期,知识和经验都很不丰富,智力和体力也不够成熟,他们的成长必须由教师作为向导。
教师有可能,也必然是一定社会教育目的的实现者、系统知识的传授者。
教师之所以在教学活动中起主导作用,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教师虽不能代表学生为在环境和教育的全部,但他却像一个聚光镜一般,把外部环境和教育对学生提出的要求和提供的条件,集中起来对学生发挥影响作用。
而学生虽说是学习的主体,但他的学习动机、学习行动、学习方式方法,以及获得的知识技能,思想和能力的提高都不可能是主观自生、自发和先验的东西,都要接受和吸收来自外部环境和教育的影响,特别是教师的影响。因此,在教学中教师起主导作用具有客观必然性。
教师的主导作用发挥得越好,就越能保证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是否启动了学生学习的内因也是衡量教师主导作用发挥得如何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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