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考是指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自考,按《免考规定》免考原在校期间确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湖南自考免考申请流程
一、首先是考生申报
湖南自考考生于报名期间向考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自考办或主考学校(助学机构)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顶替申请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证明材料应包含身份z、考籍证、学历证(资格证)和原学校所学课程成绩册(学籍档案)等有效证明文件。
二、县(市、区)自考办或助学机构初审
县(市、区)自考办或助学机构应在报名结束的10天内,对湖南自考考生的免考顶替材料进行初审,在免考顶替申请表上签署具体意见:根据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ks课程免考顶替的有关规定,同意免考顶替或不同意免考顶替xxxxxx课程,并签具验证人姓名和日期,加盖县(市、区)自考办或助学机构印章,否则不予认可。
三、市州自考办或主考学校复审
市州自考办或主考学校自考管理部门于报名结束的20天内对县(市、区)或助学机构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并签署具体意见。
四、湖南省自考办终审
湖南省自考办在接收市州自考办或主考学校自考管理部门上报材料的一个月内,对考生材料进行终审,并录入同意免考顶替的课程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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