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自考考试大学本科大学毕业生向主要考院校申请办理学士学位须具有下列三个标准:
1.已根据大学毕业毕业论文答辩,合乎本科自考(或独立本科段)大学毕业标准;
2.已根据所在城市考办申请办理大学毕业办理手续;
3.合乎主要考院校学士学位管理方法单位要求的相关申请资格(依据主要考院校规定而定)。
自考学士学位证书申请办理一般 需考虑下列标准:
1.论文考试成绩优良及之上(75分之上,含75分);
2.三门学士学位课程内容均值考试成绩应做到70分,在其中每门课的考试成绩不可小于65分。
3.英语水平合乎以下标准之一:
•非英文专业本科毕业申请办理学士学位者学籍状态学习培训期内:
已报名参加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含第二外语);
或是已报名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4/6)且总成绩在425分之上(含425分);
或是已报名参加且根据全国性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注:2007年以前的高校英语四级、六级证书不当作申请学士学位的标准)
•英文、日文专业本科毕业申请办理学士学位者:
已报名参加成人学士学位第二外语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
或是学籍状态学习培训期内已报名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試且考试成绩合格,其外语成绩有效期限为学员学籍状态学习培训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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