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考籍转入手续的考生按津价费[ 2001]244号文件规定需交纳复查考试成绩费10元/科。此外考籍转往外省的考生,交纳复查考试成绩费10元/科。天津自考考籍转入办法
(1)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人本市继续参加自学ks的考生,在转出省市办理转出手续,通过国家转考平台转人本市。
(2)考生请于每次考试报名期间通过招考资讯网站办理相关手续。其具体 *** 作办法详见“外省市考生如何转人考试成绩”。
(3)市自考办整理考生申请数据,对考生选择的对应课程进行初审和复审。审核完毕将合格成绩并入合格成绩库,同时向考生公布审核结果。
(4)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人本市的考生,须取得天津市的合格成绩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方可在我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不受此限)。
(5)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本市的考生,毕业考核课程(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综合作业):必须参加天津市组织的考核。
(6)免考课程必须按照天津市免考规定办理免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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