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授予学位是毕业次年(以毕业z书毕业时间为准)内取得,超过时间将无学位授予资格。学位申请条件
1、取得自学ks本科毕业z书(含申请毕业审核通过,证书待发);
2、本科段所有课程(必考、选考)的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平均分计算方式:必考+选考理论课程考试总成绩/必考+选考理论课程门数(论文,实践考核成绩不计入平均分)
3、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4、通过学位外语考试(建议自考本科毕业前通过学位英语考试);
(注:学位外语考试一年只一次,一般是3月报名,4月考试,具体以报考通知为准)
5、通过我校组织的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
学位主干课程考试与自考课程(取得毕业证需要)考试不同,是需要申请学位的考生才需要另外报考学位主干课程,并且只能申请毕业通过后一年(以自考毕业证毕业时间为准)内报考,毕业一年内有两次报考机会,若第一次报考的三门课程有不通过的课程才需要第二次补报未通过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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