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专业报考时,以前已经考过并合格的成绩,如与换后专业课程不同,则不会计算进新专业成绩里。
举例:原专业为园林,考生已考过课程“园林生态学”并合格,换后专业为交通土建,交通土建课程中无“园林生态学”课程,那么该考生换专业后,“园林生态学”所修得的学分无法计算到交通土建专业中。
2、换专业报考,如果考过的课程与换后专业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且代码相同,则换后仍旧视为有效,无需再考。
举例:公共课“英语(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这几门课程在大多数专业中都需要考到,这类课程在换专业后成绩依然有效,即无需考生再考。自考转考关于成绩的要求:
1、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报考省办理转出手续。
2、转考考生在原报考省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
5、部分省份规定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在转入省申办毕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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