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反馈,按照“谁公开、谁收集,谁办理、谁回复”的原则,由各级党组织负责本级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处理反馈工作。
2、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反馈,严格按照“公开党务信息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处理收集的意见、改进决策和工作再次公开相关信息、回复提议人”的程序进行。
3、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主要通过设立意见箱、利用“百姓—书记区长交流台”、召开征求意见会、专题走访、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4、对提议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对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通报,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
5、对意见、建议所涉及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不能立即解决的,应向提议人做出明确的解释说明,并制定解决的计划和措施,限期解决。意见建议办理结束后,及时对办理结果进行登记,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本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6、对提议人的意见、建议及办结、落实情况,采取直接答复、会议通报、新闻媒体报道、党务公开栏公布等形式,及时向提议人反馈,确保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特别对署名建议的,要及时将处理结果答复建议人,并再次听取意见;未署名的重要意见或建议要在公开栏公布。
7、严禁出现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和置之不理的现象,坚决杜绝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关于党务公开制度是什么内容的介绍就到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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