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必须持双方的户口本、身份z、双方无近亲关系证明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除此之外的其它地方都不能办理。
一、异地能否领结婚证: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因此,除双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其它地方均不能办理结婚证。
二、办理结婚证的手续:
1、准备相关材料:
双方的户口簿、身份z、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张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合照(可自带也可现场拍摄)。除此之外,再婚的需要带离婚证或其他离婚证明材料、集体户口领证:需要携带户籍证明或常住人口登记卡。
2、前往登记:
双方当事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3、填写声明书:
到民政局后,需要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确认信息无误后在婚姻登记员见证下签名。
4、工作人员审核:
工作人员审核新人携带的证件材料是否完整,填写的表格是否有信息上的错误,并询问新人双方在结婚意愿、精神状况、血亲状况上是否有不适合结婚的情况。
5、给予登记结果:
审查合格后,工作人员会很快将登记手续办好,颁发结婚证。如果审查后发现有不适合结婚的情况,工作人员会向新人说明, 新人择期再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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