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种种原因,结婚之后的妻子无法把户口迁到自己的夫家,或者是户口已经不适合放在夫家了,在这些情况妻子要把户口迁到自己的娘家。我国的户籍制度逐步放开,这种情况允许存在,但是迁回娘家的步骤有些繁琐。
一、 迁户口需要准备的证件
1.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z.
2. 原本市户籍证明
3. 本市合法住所证明或被投靠人的户口簿、身份z
4. 法院宣告证明或派出所调查意见及两个以上证明人证明
5. 证明人身份z
二、 办理迁户口的条件
1. 原具有本市居民户口。
2. 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或有亲属投靠。
3. 持户口迁移证件或遗失户口迁移证件在迁入地未入户回本市。
三、 已婚户口迁回娘家的具体流程
需办理恢复户口人员,可持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入户地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 办理入户注意事项
1. 办理户口迁移、登记等户政业务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因故无法办理的,需书面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属办理;
2.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户口迁移由其监护人办理;
3. 涉及全户迁移的,户内成员可委托户主或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户内成员办理。
4. 属委托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z件,委托单位办理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代办人身份z件。
重新迁入户口的流程各地都不甚相同,具体情况还请咨询地方的派出所或者户籍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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