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人和迁户口没有必然的联系,迁户口是一件自愿的事,只不过嫁人了你可以选择把户口迁到伴侣户口所在地。
一、法律政策依据
1、《婚姻法》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2、比如《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 公民户口迁移,遵循实际居住、人户一致原则,实行条件准入制。
第六十五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到另一常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应当向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移登记。
第七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到城镇落户的,不受年龄限制,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二)子女投靠其父亲或母亲到城镇落户的,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三)夫妻之间投靠配偶到城镇落户的,不受居住年限限制,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四)设区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z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z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z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
四、一般办理婚迁户口手续如下
第一步:需要向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相关的申请;
第二步:等待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的证明;
第三步:还要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需要迁出的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还要开具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及准备的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当地户政科要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和迁出的证明;
第八步:手上拿到持迁移证后,同身份z一起就可台去迁入地派出所办入户手续了。
结婚之后并不是一定要迁户口,也不是必须女方迁到男方,这件事是自愿的,不迁户口没有什么影响,迁户口可能会比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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