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重大疾病不判离
1、重大疾病的范围根据2007年启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它主要包括6种主要疾病: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2、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由于保险疾病和临床疾病差异较大,在法律中需要对“重大疾病”的依据进行明确。此外,一些恶性肿瘤、癌症等重大疾病,如果治疗及时可以长期带癌生存,这些情况法律也要予以考虑。所以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时候,会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二、领证后一方有重大疾病能离吗
1、不会轻易判决离婚从法律的角度,领证之后就是夫妻,夫妻就有互相抚养的义务。在一方缺乏生活来源、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患重大疾病时,配偶具有强制的扶养义务。即使双方已对婚内财产归属作了分配,这种扶养义务依然不能被免除。
现实生活中,对于患病的配偶,除了日常治疗与陪护外,更多的负有赡养老人、教育子女等相关义务。尤其对于生活多年的夫妻,此时更应珍惜彼此,相互陪伴,不要轻易放弃或解散一段婚姻。
2、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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