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不是必须要做。因为只要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的纳税人、自愿放弃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这四类人群可以不必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个税汇算清缴结束时间是6月30日。如果自己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情形,可以通过手机个税APP等渠道办理汇算退税,及时享受个税改革红利。如果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也是在6月30日前办理并缴纳税款,以免被加收滞纳金、影响纳税信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应办理补税申报而未办理,或者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标注相关情况。
个税汇算清缴可以不办理的,不过需要满足条件,比如说:
1、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不管是否需要补缴税款,都不需要汇算清缴个税。
2、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由于金额较低,为了减轻纳税人工作量,也不需要汇算清缴。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没有取得综合所得,虽然有股息红利、偶然所得等,但是也不需要汇算清缴个税。
4、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也就是不存在补税、退税情形的,不需要汇算清缴。
5、纳税人虽然年终汇算清缴需要退税,但是主动选择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也不需要汇算清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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