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包括以下内容
1.对固定资产、药品、材料等实物的清查:
可采用实地盘点法。须做到:
1)盘点时实物保管人员须在场;
2)要注意逐一盘点,不要遗漏或重复盘点;
3)要注意实物质量是否完好,有无短缺、霉烂、变质等情况;
4)对盘点的结果,如实记录,并由盘点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签章;
5)查明盘点结果与帐面余额是否一致,确定盘盈或盘亏情况,填制“实存帐存对比表”。
2.现金的清查:
通过实地盘点进行。盘点现金时要注意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以白条抵库和库存现金超过规定限额等现象。
3.对银行存款的清查:
采用与开户银行对帐单相核对的方法来进行,如有未达帐项,则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来进行调节,要注意检查未达帐项是否正常。
4.各种往来款项的清查:
主要采取与对方核对帐目的方法。
资产清查的主要作用:
资产清查既是会计核算的一种方法,又是单位内部实施会计控制和会计监督的一种活动。其作用主要表现在:
1.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真实可靠,为正确编制会计报表奠定基础;
2.充分挖掘实物资产的潜力,提高其利用率和使用效果;
3.强化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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