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利润提取盈余公积的分录: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应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非公司制的企业也可以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
所谓盈余公积就是企业按照相应的规定在日常经营的净利润中提取出的资金。一般来说,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那么从净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时,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净利润提取盈余公积会计分录:
从净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的作用
1、分配股利
分配股利,原则上企业当年没有利润,不得分配股利,但有时出现必要情况必须分配股利,如为了维护企业信誉。在这种情况下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股利率因处于较低水平,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
(2)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该项公积金仍有盈余。
(3)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金必须高于注册资本的25%。
2、弥补亏损
当企业经营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动用资金自行弥补.企业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两条:
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进行弥补。主要分为两种,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当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尚未弥补的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二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当企业出现亏损时,可以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提取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3、转增资本
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企业可以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将盈余公积转为转增资本。值得注意的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必须多于注册资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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