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御史,古代官名,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检察院检察员。隋文帝开皇二年(公元582年)始设,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唐御史台分为三院,监察御史属察院,品秩不高而权限广。宋元明清因之。明清废御史台设都察院,通常d劾与建言,设都御史、副都御史、监察御史。监察御史分道负责,因而分别冠以某某道地名。
《新唐书·百官志三》:“监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县,狱讼、军戎、祭祀、营作、太府出纳皆莅焉;知朝堂左右厢及百司纲目。”
然品级仅正八品下,无出入朝堂正门的资格,只能由侧门进出,非奏事不得至殿廷。开元初才取消限制。但因内外官吏均受其监察,权限甚广,颇为百官忌惮。员额,唐为十五人。宋减为六人,分察六部百司,品级为从七品。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以都御史、副都御史为主官,所属监察御史分道负责,各冠以地方名称,各道人数不等,总数一百一十人,均为正七品官。清同明制,乾隆十七年提升为从五品官。
监察御史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唐、宋两代仅有八品官,明代初为正九品,洪武十七年升正七品,清代初为正七品,乾隆十七年提升为从五品。
都察院外派地方出巡盐务的监察御史称为巡盐御史、出巡漕运的监察御史称为巡漕御史、出巡农务的监察御史称为巡农御史、出巡边防的监察御史称为巡关御史、出巡茶法的监察御史称为巡茶御史、出巡治安的监察御史称为巡城御史、出巡长江的监察御史称为巡江御史、出巡屯田的监察御史称为巡田御史、出巡仓场的监察御史称为巡仓御史。
十三个省中,每省均有7至11名监察御史,监督不同地方的不同领域,品秩均为正七品,全国共有110名监察御史,称为十三道监察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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