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是什么

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是什么,第1张

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是什么

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是:2011年10月19日南充市委五届一次全会前,时任仪陇县委书记杨建华用公款80万元,自己出面或安排下属,向部分可能成为市委委员的人员送钱拉票,通过拉票贿选当选市委常委;共涉及人员477人,其中组织送钱拉票的16人,帮助送钱拉票的227人,接受拉票钱款的230人,失职渎职的4人;涉案金额1671.9万元。



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结果

牵一发动全身,彻查南充贿选案无疑会给整个南充政界带来很大冲击。南充拉票贿选案是一宗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恶劣案件,经过为期半年的纪律审查,根据案件事实和有关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省委对全部涉案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33人,给予撤销党内外职务以上处分的77人,给予严重警告并免职、严重警告、警告或行政记大过、记过处分以及免职处理200余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100余人。400余人涉案人员,共处理厅级干部67人,处级干部282人。其中,杨建华犯行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时任南充市委书记刘宏建犯玩忽职守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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